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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3-0508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南政复〔2023〕53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海嘉定区定点帮扶南华县基层干部培训方案的批复 生效日期: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海嘉定区定点帮扶南华县基层干部培训方案的批复



县委组织部:

你们上报的《2023年上海嘉定区定点帮扶南华县基层干部培训方案》收悉,经南华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该方案,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规模

同意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干教委办公室统筹组织,选派100名南华县基层干部赴上海市嘉定区开展干部培训2期。其中:第一期50人,举办南华县“三个大抓”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南华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分管产业、招商、项目的领导或业务人员。第二期50人,举办南华县乡村振兴“头雁工程”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南华县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业务人员。具体培训时间由县委组织部与受委托的嘉定区培训机构商定,每期7天。

二、投资计划和资金筹措

培训经费预算67万元,其中嘉定区对口帮扶资金20万元,不足部分由派员单位和县委组织部承担。

三、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培训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嘉定区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培训方案开展培训,不随意改变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二)要严格按照上海援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三)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主动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明确专人每月将资金拨付率等情况报县乡村振兴局社会外资和帮扶协作股。培训完成后,请及时做好初验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