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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103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做好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 生效日期:

关于做好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沙桥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镇人大代表积极向会议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经梳理确定2件列为为大会议案,22件列为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切实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有关站所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把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镇领导班子成员是工作的责任领导,涉及站所负责人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承办的人员是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子领导要亲自抓、站所负责人要具体抓,切实构建起职责明确、重点突出、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工作格局,实现“办好一件议案建议,改进一项工作,优化一项流程,解决一批问题”的目标,把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注重过程,规范办理
    认真执行《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法的通知》(南政通〔2009〕31号)要求,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时效。

    (一)强化沟通联系。要强化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各办理站所要坚持办理工作“三见面”的要求,做到办前调查、办中协商、办后回访。办前主动上门征求意见,了解意见建议的形成过程,准确把握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意图;办理过程中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办理答复后及时回访征询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办理措施。
  (二)严格办理时限。各承办站所务必在3月底完成本单位内部交办工作,6月底以前完成80%以上的办理任务,8月底以前完成全部办理任务,面商率、满意率、按期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要达到100%。  

    (三)规范办理回复。一是要准确标注办理类别。各承办站所要科学合理确定办理类别(即A类、B类、C类),并在答复件的右上角按要求进行标注。二是要分级审核校验。各承办站所的答复件,须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送镇人大办审定,之后报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以镇人民政府文件行文答复代表。镇确定的2件议案,分别审核后最终由镇人民政府镇长审核签发答复文件。答复件要符合政策,语言要规范,态度要诚恳,坚决杜绝答非所问、敷衍塞责等现象发生。三是答复件的格式要规范。答复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必须以镇人民政府正式公文的形式进行回复(代表议案、建议由具体承办站所形成代拟稿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党政办正式文件回复),要做到依据合法、内容准确、叙述清楚、文字精练,并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号打印,注明承办站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印章后发出,一式三份,分送议案建议提出代表一份,人大办、党政办各一份存档。  

    三、完善制度,奖惩管理
  (一)执行办理工作“回头看”制度。办理结果情况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在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回复代表时一并附《办理征求意见表》,充分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承办站所要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对办理结果满意的,要看本年度办理件的承诺是否落实到位;对办理结果基本满意的要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的再面商;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必须重新办理。同时,对上年度办理结果属于“B”类办理件,看是否具备办理落实条件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二)实施办理工作奖励制度。将各站所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纳入人大工作的年度绩效管理。镇人大对各承办站所办理工作的进行测评,对办理时效快、质量高的议案、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反之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沙桥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责任分解表

                2.代表议案、建议答复样式

                3.沙桥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