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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77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关于 对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复函 生效日期: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关于 对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复函



鲁文等7名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提案》(第140号),已交我分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我分局将认真开展以下工作。

一、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污水工程建设,完善有关程序,按时间节点完成进度,推进管网建设。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沟通、衔接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和运行管理。

三、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学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在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当地环境质量。

在此,感谢贵单位对我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并在贵单位的指导下继续抓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管工作,为保护南华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