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政生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九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安置好南华县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改制后留守人员的提案》,续办情况,现答复如下:
2004年,根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华县供销社系统以产权制度为突破口,转换经营机制、盘活资产、妥善处理债务,对企业职工身份进行置换,分流安置了部分职工。截至2015年末,除县边贸开发公司外,还有17名改制企业的留守人员没有得到有效而彻底的解决。在留守人员中多数靠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解决生存问题,收入不稳定、产权不明确、责权不落实是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
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历来对供销社工作高度重视,于2015年下发了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和楚发[2016]14号文件,县委、县人民政府为从根本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实际,2017年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明确了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为我县搞好供销社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2015年以来,供销社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改革目标努力工作。一是对全县供销社企业改革改制的企业状况、人员结构、资产情况、债权债务等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提出了解决的方案供各级党委、政府参考决策;二是对马街供销社的人员、资产进行了处置;三是对部分基层供销社的经营场所进行了危房改造,减轻了企业防火防盗和灾害事故的发生;四是协助企业对部分债务进行了催收,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五是通过积极认真地工作,在17名留守人员中,已对其中的3人进行了安置。
处理马街供销社资金一百余万已在社有资产账上,当前,多方协调,政府已将边贸公司列为棚改,除解决公司现有6名人员外,剩余的部分将作为社有资产,资金筹措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基础和保障。当前县供销社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计划10月下旬至11月对5个未改制彻底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基层供销社开展全面调研,形成《方案》供县人民政府决策后,从2020年开始,用1年半的时间积极稳妥逐步妥善解决部分留守人员所关注的问题,恳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