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省州驻南华单位:
《南华县清垃圾行动方案》《南华县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方案》等7个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1.《南华县清垃圾行动方案》
2.《南华县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方案》
3.《南华县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方案》
4.《南华县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方案》
5.《南华县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方案》
6.《南华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方案》
7.《南华县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8日
南华县清垃圾行动方案
——南华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县各族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确保全县县域垃圾得到全面消除,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为全面消除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等区域垃圾,扎实推进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自然村干部效保洁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村庄垃圾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美丽县城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城乡建成区垃圾。以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工地、河道湖面(河道、水库、坝塘、沟渠水、湖面)、城郊结合部、旅游景点景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力度,消除城乡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县城主城区达到60%以上。
(二)消除交通沿线垃圾。抓好公路保洁工作,做到路面无生活垃圾、无浮石浮沙、无灰尘堆积,公路护栏定期清洗;全面清除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的污染物;及时清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公路、铁路车站站房内垃圾每日清理、确保干净整洁,整治铁路沿线危害铁路安全运营的有害垃圾,定期清理铁路沿线裸露垃圾。
(三)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塘沟渠(河道、坝塘、沟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清洁家园,按照自然村规模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根据村庄实际,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设施。
(四)加快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遵照《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全面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
(五)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应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卫生。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县城建成区及距离县城较近的龙川镇、雨露乡、沙桥镇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将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城镇终端处理设施,实现无害化处置;距离县城较远的7个乡镇,因地制宜就近处置,并遵照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对终端设施加强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县城建成区垃圾清除
1.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等区域内的垃圾(含建筑垃圾)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清除和规范;
2.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等区域内的垃圾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清除;
3.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区域内的垃圾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清除;
4.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龙川江、东、西小河、金珠河、孙家小河等河道内的垃圾由县水务局负责组织清除;
5.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各部门(单位)办公区、住宿区区域内的垃圾由各部门(单位)自行负责组织清除;各企业范围内的垃圾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除;
6.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区内的垃圾由龙川镇负责组织清除。
(二)交通沿线垃圾清除。县域内国道、省道、县乡公路及铁路等交通道路沿线的垃圾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清除;乡村公路交通道路沿线的垃圾由各乡镇负责组织清除。
(三)乡镇生活垃圾清除。各乡镇负责组织乡镇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清除。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塘沟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清洁家园,按照自然村规模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河道、坝塘、沟渠)等无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根据村庄实际,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处置设施。
(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遵照《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城建成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县域农业面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县水务局负责组织河、库、渠、塘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县域内国道、省道、县乡公路、铁路等交通道路沿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负责组织县域内工业固废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乡镇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河、湖、沟、渠、交通沿线、工业固废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全面加强生活垃圾整治。全面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推进新垃圾转运站建设及垃圾收集设施的配备,有条件的乡镇应加强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普及垃圾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运输,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生活垃圾。县城建成区、龙川镇、雨露乡、沙桥镇、工业园区的生活垃圾,采取“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的模式,交由第三方统一运往楚雄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置;距县城较远的7个乡镇,按照因地制宜就近处置的原则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并遵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终端设施加强管理。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各乡镇、部门(单位)根据《南华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同时制定“县域垃圾全消除”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县域垃圾全消除”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各乡镇、部门(单位)按照工作部署,突出整治重点,全面组织开展“县域垃圾全消除”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乡镇辖区、河道、县乡公路、乡村公路交通沿线垃圾,建立健全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全县各乡镇建成区、村庄达到《云南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明确的二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县级各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工作督促力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巩固专项行动整治成果。
附表:清垃圾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清垃圾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县城建成区裸露垃圾清除 |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工地等区域内的垃圾(含建筑垃圾)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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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等区域内的垃圾 |
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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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区域内的垃圾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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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龙川江、东、西小河、金珠河、孙家小河等河道内的垃圾 |
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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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各部门、单位办公区、住宿区区域内的垃圾 |
各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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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垃圾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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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区内的裸露垃圾 |
龙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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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清除 |
县域内国道、省道、县乡公路、铁路等交通道路沿线的垃圾;乡村公路交通道路沿线的垃圾 |
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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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各乡镇辖区裸露垃圾清除 |
各乡镇负责组织各乡镇辖区范围内垃圾的清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塘沟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清洁家园,按照自然村规模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根据村庄实际,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处置设施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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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
遵照《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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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面加强生活垃圾整治 |
全面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垃圾转运站建设及垃圾收集设施的配备,有条件的乡镇应加强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普及垃圾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运输,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生活垃圾。县城建成区、龙川镇、雨露乡、沙桥镇、县工业园区的生活垃圾,采取“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的模式,交由第三方统一运往楚雄进行无害化处置;距县城较远的7个乡镇,按照因地制宜就近处置的原则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并遵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终端设施加强管理。 |
各乡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川镇、雨露乡、沙桥镇、工业园区管委会 |
南华县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方案
——南华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县各族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为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确保公共厕所全达标,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彻底改变城乡公厕服务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低的问题,促进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确保全县城镇消除旱厕,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城市公共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乡镇公共厕所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切实提升公共厕所品质形象,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美丽县城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全面消除学校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学校旱厕。完善洗手设施,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二)公共厕所管理达标。确保全县城镇消除旱厕,县城所有公共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新(改)建的县城公厕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的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厕所粪便、尾水无害化消毒处理,完善洗手设施,加强景区景点、影剧院、旅游交通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镇建成区内加油站点、商场、超市、铁路高铁车站和县城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加强国(省)道公路沿线服务区、客运站、铁路普通车站、农贸市场和乡镇建成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三)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改造,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探索多种形式的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将农村公厕保洁纳入村规民约,达到干净、卫生标准。
三、职责分工
(一)学校公共厕所建设达标。全面消除学校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学校旱厕。完善洗手设施,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县城建成区各类学校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乡镇各类学校厕所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县城公共厕所管理达标。确保全县城镇消除旱厕,县城所有公共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新(改)建的县城公厕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的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厕所粪便、尾水无害化消毒处理,完善洗手设施,加强景区景点、影剧院、旅游交通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镇建成区内加油站点、商场、超市、铁路高铁车站和县城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加强国(省)道公路沿线服务区、客运站、铁路普通车站、农贸市场和乡镇建成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1.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的城市公厕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2.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等区域的公共厕所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3.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区域的公共厕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4.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等区域的公共厕所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5.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各部门、单位办公区域内的公共厕所由各部门、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各企业范围内的公共厕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区内的公共厕所由龙川镇(社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乡镇公共厕所提质达标。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改造,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探索多种形式的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将农村公厕保洁纳入村规民约,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公共厕所达标工作按属地管辖范围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各牵头单位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全面动员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各有关单位、各乡镇遵循“统一标准、统筹推进、分类施策、重在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加快建设进度,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达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和转化专项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本系统负责的建设任务完成、管理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
附表: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学校厕所建设达标 |
全面消除学校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学校旱厕。完善洗手设施,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县城建成区各类学校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乡镇各类学校厕所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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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城公共厕所管理达标 |
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的城市公厕。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等区域的公共厕所。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区域的公共厕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等区域的公共厕所。 |
县交通运输局 |
|||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各部门、单位办公区域内的公共厕所;各企业范围内的公共厕所。 |
各部门、单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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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区内的公共厕所。 |
龙川镇 |
|||
3 |
乡镇公共厕所提质达标 |
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将农村公厕保洁纳入村规民约,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各乡镇 |
南华县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方案
——南华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县各族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全面完善公共区域洗手设施,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洗手设施进行全面建设、改造、升级,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经久耐用,让勤洗手、讲卫生成为健康南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重点任务
为营造全民勤洗手、讲卫生的良好氛围,重点完善县域内的公共区域内的洗手设施,建立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达到洗手设施建设使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洗手设施功能完好、全天候正常使用。
职责分工
(一)洗手设施的建设标准化。为确保全县洗手设施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和样式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提供,建设和管理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园、广场绿地、城市主要街道等公共区域内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2.景区景点、电影院、酒店等公共区域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3.学校、校点。教学楼、宿舍、食堂、操场等公共区域配置方便学生的洗手设施,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建设管理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4.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一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二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三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2个感应式水龙头;全县高速公路每个中心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10个感应式水龙头,每个普通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停车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建设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5.集贸市场及大型餐馆。在市场出入口、市场内各分区及大型餐馆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对市场内公共厕所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升级,建设管理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6.医疗机构。按照“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方便患者”原则,在医疗机构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建设管理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7.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公共区域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8.各部门(单位)办公区域内和住宿区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由各部门(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各企业办公区内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9.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区公共区域内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由龙川镇负责组织实施。
10.各乡镇辖区公共区域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按属地原则,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洗手设施配置管理标准化。为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各项工作落到圆满完成,全民勤洗手、讲卫生的良好氛围长期持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部门(单位)负责建设并管理管辖范围洗手设施,同时配备感应式水龙头(农村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洗手池、洗手液等,设置识洗手引导标,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张贴科学洗手宣传画,有条件的场所可增加擦手纸、干手器、消毒液,确保洗手设施保持正常状态。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8类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底数,针对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新建、改造、升级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集中建设阶段(2020年8-12月)。严格按照本方案和有关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地一策”、“一场所一策”要求,对目前未配置洗手设施或数量不足的场所新建一批洗手设施,对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为感应式水龙头,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全面提升,示范引领。确保在8月底完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洗手设施建设及达标,12月底全县勤洗手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共场所洗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机制,探索在公共场所配置洗手设施长效机制。
附表: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任务清单
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洗手设施的建设标准化 |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园、广场绿地、城市主要街道等公共区域内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景区景点、电影院、酒店等公共区域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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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点)。教学楼、宿舍、食堂、操场等公共区域配置方便学生的洗手设施,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 |
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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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一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二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三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2个感应式水龙头;全县高速公路每个中心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10个感应式水龙头,每个普通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停车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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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及大型餐馆。在市场出入口、市场内各分区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对市场内公共厕所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升级。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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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按照“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方便患者”原则,在医疗机构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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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公共区域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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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办公区域内和住宿区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各企业办公区内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 |
各部门、单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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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区公共区域内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 |
龙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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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辖区公共区域洗手设施的建设管理。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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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洗手设施配置管理标准化 |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部门(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管辖范围洗手设施,同时配备感应式水龙头(农村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洗手池、洗手液等,设置识洗手引导标识,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张贴科学洗手宣传画,有条件的场所可增加擦手纸、干手器、消毒液,确保洗手设施保持正常状态。 |
各乡镇、部门(单位) |
南华县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方案
——南华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改善提升我县餐饮服务单位就餐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为突破口,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重点任务
(一)周边环境整洁
1.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持门前路面(空地)整洁,门前垃圾必须及时清扫,保持店面周边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
2.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设置专门餐厨垃圾投放容器,不得将潲水和垃圾倾倒在街道两旁,及时清理垃圾桶,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不对周边卫生和空气造成污染。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二)就餐场所干净
1.就餐区美化:就餐区布置优雅美观,色调和谐,给消费者创造舒适、清洁、愉快的环境。
2.就餐区日常清洁:指定专门卫生人员负责就餐区日常清洁,保持桌面、座椅、墙面、地面清洁,门窗洁净明亮,每日收档后对就餐场所、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等消费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洗消毒。定期清洁就餐场所的空调、排风扇、地毯等设施或物品。营业期间保持空气流通。鼓励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并从材质、形状、规格、标识等方面予以区分。
3.卫生间和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宜直对就餐区,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卫生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应设置冲水式便池,配备便刷,做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香薰,应在卫生间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洗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配备洗手液(皂)、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三)后厨合规达标
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明厨亮灶”要求,严格规范后厨卫生管理。
1.依法建立后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制度。每天对后厨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后厨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后厨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2.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污物、垃圾等,保持后厨地面整洁、排水沟通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加强排油烟、排气、通风等设施设备的清理、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满足卫生要求,保持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加强防蝇、防鼠、防病虫害管理,定期开展灭蝇、除鼠、杀虫;加强门、窗、下水道、排风口等对外通道管理,增加防护网,防止有害生物侵入;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无虫害、无鼠迹,确保食物、设施设备不受污染。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四)仓储整齐安全
1.全面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保证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防止混放造成误食误用;对各类设施、设备实施标识管理,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和物品存放整洁,消除虫害孳生和藏匿地。
2.加工、存放、盛装植物类、动物类、水产品类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分区存放,防止混放造成交叉污染。对冷藏冷冻食品进行定期清理,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分开贮存,避免不同类食品积压、混放。冷藏冷冻食品应有包装或密闭容器盛装,并保留或标明食品标识,避免裸露存放。自行开展食品原料自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记录处置结果。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金沙江流域渔获物,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五)餐饮用具洁净
1.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设施、会操作。
2.确保餐饮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不留残渣、不积水、不油滑,达到“光、洁、涩、干”效果。一次性餐具不得重复使用。
3.加强消毒后的保洁管理,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入柜、密闭、不外露,防止消毒后的餐饮用具被重新污染。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用具,不预先将餐饮用具摆放在餐桌。
4.加强对集中消毒的餐饮用具采购、验收管理,索取餐饮用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合法资质证照,索取每批次餐饮用具的消毒合格证明文件,检查餐饮用具包装和外观,凡有食物残渣、污渍或包装破损的,不得采购、使用。
5.植物类、动物类、水产品类清洗水池分开并明显标识;餐饮用具洗、漂、消毒水池分开并明显标识;砧板和刀具生熟分开。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六)从业人员健康
1.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通过岗位知识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严格实施晨检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并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从业人员进入厨房时,必须更衣、换鞋、洗手。严禁进入厨房的从业人员上岗时佩戴饰物、涂手指甲;厨房区域内严禁吸烟;从业人员在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必须洗手。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七)配送过程规范
1.配送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专用工具分 捡、传递,专用工具定位放置,防止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洁。
2.配送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配送过程中,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别的食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摸清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底数和情况,牵头单位制定具体整治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制作专项行动宣传单,全覆盖发放宣传资料,让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明白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工作重点、步骤,抓好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2020年12月)。按照统一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协同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执法检查、清理整顿和宣传教育,确保各领域、各环节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改善提升我县餐饮服务单位就餐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巩固集中整治效果,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
附件: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任务清单
项目 |
标准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周边环境整洁 |
1.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持门前路面(空地)整洁,门前垃圾必须及时清扫,保持店面周边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 2.设置专门餐厨垃圾投放容器,不得将潲水和垃圾倾倒在街道两旁,及时清理垃圾桶,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不对周边卫生和空气造成污染。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
二、就餐场所干净 |
1.就餐区美化:就餐区布置优雅美观,色调和谐,给消费者创造舒适、清洁、愉快的环境。 2.就餐区日常清洁:指定专门卫生人员负责就餐区日常清洁,保持桌面、座椅、墙面、地面清洁,门窗洁净明亮,每日收档后对就餐场所、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等消费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洗消毒。定期清洁就餐场所的空调、排风扇、地毯等设施或物品。营业期间保持空气流通。鼓励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并从材质、形状、规格、标识等方面予以区分。 3.卫生间和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宜直对就餐区,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卫生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应设置冲水式便池,配备便刷,做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香薰,应在卫生间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洗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配备洗手液(皂)、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
三、后厨合规达标 |
1.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明厨亮灶”要求,严格规范后厨卫生管理。 2.依法建立后厨、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制度。每天对后厨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后厨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后厨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3.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污物、垃圾等,保持后厨地面整洁、排水沟通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加强排油烟、排气、通风等设施设备的清理、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满足卫生要求,保持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加强防蝇、防鼠、防病虫害管理,定期开展灭蝇、除鼠、杀虫;加强门、窗、下水道、排风口等对外通道管理,增加防护网,防止有害生物侵入;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无虫害、无鼠迹,确保食物、设施设备不受污染。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照落实 |
四、仓储整齐安全 |
1.全面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保证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防止混放造成误食误用;对各类设施、设备实施标识管理,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和物品存放整洁,消除虫害孳生和藏匿地。 2.加工、存放、盛装植物类、动物类、水产品类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分区存放,防止混放造成交叉污染。对冷藏冷冻食品进行定期清理,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分开贮存,避免不同类食品积压、混放。冷藏冷冻食品应有包装或密闭容器盛装,并保留或标明食品标识,避免裸露存放。自行开展食品原料自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记录处置结果。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金沙江流域渔获物,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
五、餐饮用具洁净 |
1.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设施、会操作。 2.确保餐饮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不留残渣、不积水、不油滑,达到“光、洁、涩、干”效果。一次性餐具不得重复使用。 3.加强消毒后的保洁管理,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入柜、密闭、不外露,防止消毒后的餐饮用具被重新污染。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用具,不预先将餐饮用具摆放在餐桌。 4.加强对集中消毒的餐饮用具采购、验收管理,索取餐饮用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合法资质证照,索取每批次餐饮用具的消毒合格证明文件,检查餐饮用具包装和外观,凡有食物残渣、污渍或包装破损的,不得采购、使用。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
六、从业人员健康 |
1.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通过岗位知识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严格实施晨检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并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从业人员进入厨房时,必须更衣、换鞋、洗手。严禁进入厨房的从业人员上岗时佩戴饰物、涂手指甲;厨房区域内严禁吸烟;从业人员在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必须洗手。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
七、配送过程规范 |
1.配送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专用工具分 捡、传递,专用工具定位放置,防止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洁。 2.配送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配送过程中,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别的食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
南华县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方案
——南华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在全县公共场所开展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主题的清洁消毒行动,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
二、行动范围
客运站(包括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餐馆、商场、超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住宿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图书馆、KTV、网吧、体育场所、学校、医院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三、重点任务
(一)环境清洁卫生。采取湿式清扫或其他合适的清扫方式,每日一清扫,确保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积尘、积水、污物,墙壁和天花板无蛛网、霉斑、脱落等情形。按要求做好“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市政公用设施、包建筑风貌)”。
(二)有效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使用自然通风,确保空气清新,无霉味、烟味和其他异味。每周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滤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三)物体表面消毒。对公众高频接触的酒店门把手、电影院放映厅、电梯按钮、存储柜、购物车筐、扶梯扶手、座椅、3D眼镜、公共洗手间、公共垃圾桶等物体表面,按照《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每日进行2-3次清洁消毒。
(四)用品用具消毒。可重复使用的杯具、茶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每客用后清洗消毒;床单、枕套、被套、毛巾、浴巾、浴衣等布草类物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游泳池水、沐浴池水做到循环过滤,持续性消毒,消毒剂余量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五)公共交通工具清洁消毒。每日对汽车客运站、高铁站站台、火车站、候车厅的栏杆、门把手、电梯按键、座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开展公共交通工具预防性消毒,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预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每周洗涤、消毒。
(六)学校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对食堂、教室、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浴室、卫生室和厕所等重点区域每天清洗消毒。学校应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课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
(七)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消毒。完善落实消毒隔离制度,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落实重点科室感染管理,做好医务人员及患者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严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八)终末消毒处理。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从业人员健康。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落实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传染病疑似症状时应暂时离岗及时就医,待完全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十)扫码进入场所。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需检测体温、扫健康码、佩戴口罩,若发现红码、黄码的严禁入内。
(十一)重点达标场所。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达标场所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7-2019)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同时负责医疗机构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及客运交通工具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牵头负责商场、加油站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农贸市场、餐馆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A级以上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图书馆、KTV、网吧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学校和体育场所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职责配合,各乡镇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7月)。专项行动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由各牵头负责单位组织制定具体行动计划,突出重点,细化任务,按照本方案作出统一部署安排。各乡镇组织参照本方案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县卫生健康局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确保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开展卫生质量抽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开展“回头看”,仍存在问题的进行再次卫生质量抽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向社会公告、推介,引导公众和公共场所经营者不断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意识,全面提升卫生水平。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建立公共场所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坚持定期通报机制、完善公示制度。按照《云南省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建立健全和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水平。
附表: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1 |
医疗机构的清洁消毒及卫生管理全达标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职责配合;各乡镇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及达标。 |
2 |
高速公路服务区(菌王巢服务区、灵官桥服务区、毛板桥服务区)、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客运交通工具的清洁消毒及卫生管理全达标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
|
3 |
商场、加油站的清洁消毒及卫生管理全达标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牵头负责 |
|
4 |
农贸市场、餐馆的清洁消毒及卫生管理全达标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
|
5 |
A级以上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图书馆、KTV、网吧的清洁消毒及卫生管理全达标 |
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
|
6 |
学校、体育场所的清洁消毒及卫生管理全达标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
南华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方案
——南华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改善提升全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开展全县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全提升专项行动,整治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落实农贸市场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卫生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农贸市场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彻底解决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市场环境卫生提升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人民满意的农贸市场。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整治市场环境卫生。加强对市场开办方的监督管理,督促开办方按照市场环境卫生标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清洁消毒措施,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活禽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毒杀菌。定期组织各类店铺、摊位开展“搬家式”大扫除,门店经营户要落实门前五包制度,确保摊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垃圾及废弃物袋装化(桶装化)定时收集清运,确保垃圾无外溢、无蚊蝇。市场公厕内外无乱堆放、无污迹、无异味,正常使用,有洗用水。市场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龙川镇配合,市场开办方具体落实;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环境卫生)
(二)着力加强市场疫情防控。压实农贸市场开办方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常态化防控措施,研究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规范市场人员佩戴口罩、扫码进出场、健康监测、商品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健康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广播、海报、健康提示、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与措施,强化市场经营人员教育,提升市场交易参与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市场环境风险监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按照市场疫情防控要求,防止疫情通过冰鲜肉类、活禽、水产等商品传播。(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三)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按照“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市场内的食品(含餐饮)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贸市场内食品安全。督促统一上墙悬挂有关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督促市场开办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严格查验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经营户的采购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有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产品。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强化食品安全检测,配备专门食品检测室和专职检测人员,在市场入口处按天公示农残检测结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四)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畜禽交易监管。严格避免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全面禁止国家及地方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和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交易,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防止野生动物回流餐桌。严格执行畜禽产品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倡导和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畜禽上市交易。着力推动交易市场完善经营设施条件,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大扫除、休市等制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批畜禽集中屠宰企业,积极推进“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生产消费模式。鼓励现有的屠宰厂充分挖潜拓能,增加生产线,满足周边地区集中屠宰需求。支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冰鲜、冷鲜畜禽产品专卖区,确保畜禽肉产品安全新鲜和稳定生产。积极开展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禽类消费习惯。(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草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五)着力清理市场周边环境。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方针,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实施提升工程,解决划行归市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实现周边市容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清除“脏、乱、差”现象,并推动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对未经批准的马路菜场,合理疏导,应该取缔的依法予以取缔。坚决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环境)
(六)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
1.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管理。鼓励支持市场主办方参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县城标准化农贸市场比重明显提高,乡镇、村级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购物环境、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牵头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2.北城农贸市场、龙泉市场提升改造。把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作为民生项目,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全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对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提升;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农贸市场。按照《南华县商住小区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北城农贸市场、龙泉市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时间步骤,完善市场开办相关手续,按照标准化农贸市场要求稳步推进北城农贸市场、龙泉市场提升改造,加快新龙泉市场建设。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先行改造北城农贸市场,将商住小区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商户统一规范入北城农贸市场经营。推动龙泉市场按照标准化农贸市场要求改造提升。通过市场改造提升使我县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购物环境、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全面改善。(县市场监管局、龙川镇牵头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配合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摸清辖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底数和情况,各牵头单位制定具体整治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制作专项行动宣传单,全覆盖发放宣传资料,让市场开办方及广大市场经营者、人民群众明白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工作重点、步骤,抓好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场一策”,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措施和进度,做到清查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日常监管机制,形成规范、有序、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项目 |
内容 |
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着力整治市场环境卫生 |
1.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
日常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公厕、垃圾房等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实施统一管理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龙川镇配合,市场开办方具体落实;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环境卫生。 |
2.卫生管理人员齐全 |
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职责明确 |
||
3.卫生管理措施落实 |
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清洁消毒措施,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活禽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 |
||
定期组织各类店铺、摊位开展大扫除,门店经营户要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摊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
垃圾及废弃物袋装化(桶装化),定时收集清运 |
|||
市场公厕内外无乱堆放、无污迹、无异味,正常使用,有洗用水 |
|||
市场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
二、着力加强市场疫情防控 |
1.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 |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常态化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市场人员健康监测、商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扫码进出场、规范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健康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海报、健康提示、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与措施,提升市场交易参与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主动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定期组织对市场开展环境风险检测,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防止疫情通过冰鲜肉类、活禽、水产等商品传播,最大程度减少新冠病毒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
2.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的督促指导 |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
三、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
按照“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市场内的食品(含餐饮)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贸市场内食品安全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
2.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 |
市场经营户要做到证照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备案)许可证,健康证),门店内统一上墙悬挂。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对采购经营的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必须要有采购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产品。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市场内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熟食摊卫生整洁,“三防”(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齐全、工作人员穿衣戴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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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
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专门食品检测室和专职检测人员,每天公示农残检测结果,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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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 |
1.严格避免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 |
严格避免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全面禁止国家及地方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尤其是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市场渔获物和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交易,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防止野生动物回流餐桌等问题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草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
2.严格规范畜禽交易 |
严格执行畜禽产品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倡导和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畜禽上市交易。着力推动交易市场完善经营设施条件,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大扫除、休市等制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批畜禽集中屠宰企业,积极推进“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生产消费模式。鼓励现有的屠宰厂充分挖潜拓能,增加生产线,满足周边地区集中屠宰需求。同时,积极开展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禽类消费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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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活禽交易和宰杀区规范管理 |
非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要完善活禽交易和宰杀区经营设施条件,分成禽类展示间、屠宰间、交易间,展示间、屠宰间与外界封闭隔离,室内全封闭式宰杀,不在宰杀间外宰杀活禽,宰杀垃圾做到即产即清,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大扫除、休市等制度 |
五、着力清理市场周边环境 |
1.加强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清理 |
加大市场周边区域清扫保洁工作力度,针对市场人流、物流、车流变化特点,及时调整保洁人员数量、消杀频次,确保市场周边卫生干净、整洁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环境。 |
2.完善市场周边市政公用设施 |
加强对市场周边道路、下水管道、井盖、防护栏等重点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修复破损设施。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便利民众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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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治市场周边占道经营 |
设置时令瓜果鲜蔬直销区域,便利市场周边农户;积极引导市场周边小摊小贩入市经营;严厉查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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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 |
1.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管理。 |
鼓励支持市场主办方参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县城标准化农贸市场比重明显提高,乡镇、村级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购物环境、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牵头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乡镇参照落实。 |
2.北城农贸市场、龙泉市场提升改造 |
把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作为民生项目,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全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对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提升;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农贸市场。按照《南华县商住小区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北城农贸市场、龙泉市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时间步骤,完善市场开办相关手续,按照标准化农贸市场要求稳步推进北城农贸市场、龙泉市场提升改造,加快新龙泉市场建设。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先行改造北城农贸市场,将商住小区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商户统一规范入北城农贸市场经营。推动龙泉市场按照标准化农贸市场要求改造提升。通过市场改造提升使我县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购物环境、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全面改善。 |
县市场监管局、龙川镇牵头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配合落实 |
南华县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方案
——南华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广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保护人民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每月开展1次大扫除,广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八条新风尚”,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充分发挥爱国卫生社会性、群众性优势,人人动手、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在每月最后1个星期五统一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持续推进“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市政公用设施、包建筑风貌),形成常态化。(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负责)
(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总工会配合,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负责)
(三)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八条新风尚”
1.社交距离。鼓励娱乐、休闲、餐饮等公共场所采取限量、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倡导公众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进入医院、公共交通工具等较为密闭的场所时佩戴口罩;公共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口罩。(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负责)
2.勤于洗手。督促公共场所、餐饮、学校、医院等场所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倡导公众在咳嗽或打喷嚏后、照顾病人时、制备食品前后、饭前便后、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外出回家时用洗手液(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负责)
3.分餐公筷。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和使用公勺公筷的倡议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幼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分餐制;鼓励饭店、餐馆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勺公筷”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负责)
4.革除陋习。倡导健康文明饮食,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生肉、草乌等陋习,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普及识别有毒野生菌知识,树立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新风尚。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减油、减盐、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引导群众合理膳食,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林草局牵头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南华邮政分公司配合,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负责)
5.科学健身。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各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全县行政村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推动大、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落实“工间操”制度。学校坚持组织开展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县直机关工委、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配合,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负责)
6.控烟限酒。全县党政机关全部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巩固全县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创建成果;促进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医务工作者和教师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各级各部门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入口处有明显清晰的“禁止吸烟”提示,室内设置禁烟标识,配备控烟监督员进行控烟监督和巡查,所有室内完全禁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全面禁烟);做好控烟宣传和劝阻,为员工提供戒烟帮助;各机构内商店、小卖铺、食堂等禁止出售烟草产品,机构内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醒目张贴禁烟标识,劝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城乡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加强有害饮酒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饮酒、少饮酒、不酗酒。(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配合,县级各单位、各乡镇负责)
7.文明出行。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文明驾车,车辆行人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灯,按序通行,不乱停乱放,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教育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负责)
8.无偿献血。倡导每个公民把无偿献血作为爱心奉献的自觉行动,党员干部带头献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率先献血。要加大对献血者的关爱、激励和褒奖,营造献血光荣、我要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配合,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负责)
(四)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民参与、人人行动”的原则,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营造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
1.各学校要全面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日常管理。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建立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资料。(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2.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对宣传栏内容进行更新(每年至少6期);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公众咨询活动等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医院各科室诊疗范围,积极开展病人及家属专项健康教育工作,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 健康知识知晓率≥80%;各级医疗机构有健康教育科室和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医务人员90%以上的健康教育专业培训。(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3.各乡镇、村委会(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村委会(社区)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有领导主管、有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资料齐全。以乡镇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教育相关评估工作,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负责)
4.各行业单位有健康教育网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知识讲座;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及时更新(每年至少4期);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5.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爱卫工作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各新闻媒体有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有健康教育栏目,开展爱卫正面宣传,并设爱卫曝光栏目。(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县融媒体中心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7月)。县级各牵头部门和单位按照行动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县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8-12月)。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宣传倡导南华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健康科普信息,大力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六进”活动。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重点区域,增加宣传频度,提高宣传覆盖率、针对性、有效性,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氛围。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健康宣传资料制作一批、发放一批,健康知识音视频作品创作一批、传播一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总结行动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做好行动结束后的衔接工作,建立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机制和倡导树立健康文明生活“八条新风尚”长效工作机制。
附表: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在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
2 |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
3 |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志愿者服务活动 |
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总工会配合,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负责 |
4 |
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林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县直机关工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南华邮政分公司、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
5 |
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工间操”制度;学校坚持组织开展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