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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02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生效日期: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窗体底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抓好县级机关党建工作。根据南办字〔2002〕23号、南编发〔2017〕49号文件规定,南华县直机关工委为县委派出机构,由县委组织部管理。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配合县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县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县委报告;履行县委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机构为县级机关党委办公室,股级,领导职数3人(1正2副)。

职责:1.负责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提出加强各个时期党员教育的意见。2.加强党员管理,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党建“双目标”管理,检查督促县级机关党组织党内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审批县级机关党组织发展的新党员,办理到期的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调出调入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4.协助县纪委抓好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各党组织对违反纪律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5.做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办理任免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总支委员的审批,党员卡片管理及党员报表工作,党费收缴等。6.完成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党务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南华县直机关工委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线,以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为总抓手,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引领,以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和“两张皮”问题为着力点,严责任、补短板、抓规范、强保障,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推动机关党员干部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基础、党建质量、党建水平,为推进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4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1667.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5737.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1667.15元,其中:本年收入681667.1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1667.15元(本级财力681667.1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1667.15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81667.15元,其中,基本支出681667.15元,项目支出0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3601行政运行:535,737.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086.60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21.06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124.9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692.52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6,505.00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81667.15元,项目支出0元),基本支出681667.15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134,652.00元;30102 津贴补贴265,560.00元;30103 奖金76,021.00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086.60元;301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388.97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692.52元;3011201 工伤保险1,521.06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36.00元;30113 住房公积金36,505.00元;30201 办公费6,560.00元;30206 电费2,600.00元;30207邮电费3,840.00元;30216 培训费3,00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4,000.00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36,000.00元;30305 生活补助3,504.00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省对下转移支付在本年预算批复中未明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在基本支出中未预算政府采购资金。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81,667.1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622163.15元,占基本支出的31.27%;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22%;生活补助3504.00元,占基本支出的0.51%。与2017年相比减少88532.85元,减少的原因:人员变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减少。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保障顺序,根据全县财力可能和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2018年安排项目支出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6万元。其中:办公费6,560.00元,邮电费3,840.00元,电费2,600.00元,培训费3,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元,其他交通费36,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年初预算数和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

年初预算数

上年预算调整数

1.因公出国(境)经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4000

14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0

0

(2)运行维护费

0

0

注: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因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年初预算数较上年预算调整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增加2600元,原因是我单位结合2017年公务接待支出费用,作出了相应调整;运行维护费0元,原因是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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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5.县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