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接待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南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南华县人民政府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南编发[2017]19号)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县接待办配合接待承办单位组织协调搞好各项接待活动;2、负责做好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按规定交办的接待工作;3、原则上只负责接待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组织协调工作,接待相关费用由对口单位负责;4、协助和配合做好全县性大型会议、重要活动及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5、在县委、县政府统筹下,协助有关承办单位做好上级到我县的各种巡视、检查、考核、调研等活动的接待工作;6、负责起草、送审、印发接待方案、接待简报等材料;7、负责联系公安、交警、卫生等部门做好重要来宾的安全、保卫、医疗保健工作;8、负责牵头组织礼仪队做好上级领导、考察(学习)团队及重要来宾到我县进行各种活动的礼仪服务;9、负责本单位人、财、物的管理,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等工作;10、根据领导安排,负责礼品的采购、保管和发送;11、推进接待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县级各部门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重大接待活动进行协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由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我单位人员编制共有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我单位实有人数共3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接待承办单位组织协调好各项接待活动;协助或牵头做好全县性大型会议、重要活动及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7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69819.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9819.7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9819.77元,其中:本年收入669819.7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9819.77元(本级财力669819.7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69819.77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69819.77元,其中,基本支出669819.77元,项目支出0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7563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26.6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998.88元,事业单位医疗19622.9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265.32元,住房公积金23973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354819.7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000元,资本性支出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9819.77元,项目支出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新成立,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单位新成立,没有2017年的预算数,故无基本支出预算变动。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我县县级财政十分有限,本年度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九、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新成立,没有2017年的预算数据,故无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不少于两个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5000元,主要用于机构日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国有资产占有使用。
南华县接待办年初预算数和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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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上年预算调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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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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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00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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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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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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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行维护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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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因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年初预算数较上年预算调整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增加)0元,原因是本单位新成立,没有2017年的预算数据;运行维护费减少(增加)0元,原因是本单位新成立,没有2017年的预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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