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信息公开
目录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四、政府采购表
南华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警务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综合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本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各项纪律。
2、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和公安文化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及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事、教育、培训、奖惩、录用等工作。
3、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
4、依法承担刑罚执行职责;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南华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负责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监督、考察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
5、负责管理国籍和入境出境事务及外国人在南华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负责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7、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提出对策;负责查处反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8、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侦查、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职责;按照规定审批和管理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10、依法行使刑事侦查权,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侦查刑事案件;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负责侦查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13、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1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1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16、负责指导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工作任务。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由1个行政单位、16个内设机构、11个派出机构组成。其中:内设16个机构: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特警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反恐大队、 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南华县看守所、南华县拘留所、交通警察大队。下设10个派出机构:龙川派出所、沙桥派出所、雨露派出所、五街派出所、一街派出所、罗武庄派出所、红土坡派出所、五顶山派出所、马街派出所、兔街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南华县公安局肩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南华县公安局忠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围绕“发案少、秩序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确保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80人,其中:行政编制 178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6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63人,财政部分供养17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5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54人。
车辆编制32辆,实有车辆3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8059110.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059110.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059110.67元,其中:本年收入38059110.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059110.67元(本级财力38059110.6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059110.67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8059110.67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9110.67元,项目支出0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根据《南华县财政局关于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南财预[2018]1号),南华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财政拨款38059110.67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收入支出列“公共安全-公安”支出310052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9293.2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2063720.43元、住房保障支出1770817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0528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年终绩效考核奖、年终奖、交通补贴、乡镇工作津贴、月综合绩效考核奖、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功能科目分组和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我局功能科目分组情况: 2040201行政运行:28156850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8430元、反恐怖1260000元、禁毒管理30000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45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19293.24、行政单位疗2063720.43元,210201住房公积金1770817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我局经济科目分组情况
基本支出38059110.67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5193336元,30102津贴补贴:13931472元,30103奖金:3073378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37917.20,30110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7062.74元、30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2443.69元,3011201工伤保险:73784.04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214元,30113住房公积金:1770817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68880元,30201办公费25000元,30202印刷费:1000元; 30204手续费:1000元,30205水费:65000元,30206:电费29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40000元,30211差旅费:45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72000元,30226劳务费:20000元,30228工会经费:370000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14778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5000元,30301离休费107592元, 30305生活补助:126864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55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不涉及这类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原因
(一)根据财政规范津补贴、工资改革的相关要求,涉及人员工资改革性调整,增加调整部分人员经费。
(二)根据财政安排,按照保运转的要求,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调整,增加了部分公用经费。
(三)根据财政安排,按照保运转的要求,编外人员工资减少。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因我县县级财政十分有限,本年度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财政批复我单位行政运行预算经费1264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25000元,30202印刷费:1000元; 30204手续费:1000元,30205水费:65000元,30206:电费29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40000元,30211差旅费:45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72000元,30226劳务费:20000元,30228工会经费:37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5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年初预算数和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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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上年预算调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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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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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72000 |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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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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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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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行维护费 |
0 |
0 |
注: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因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年初预算数较上年预算调整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18000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因县级财政资金有限车辆运行维护费未预算。
南华县公安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