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2016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机关是县委政法委的办事机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综治委)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综治办)是县综治委的办事机构。县综治办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委政法委2016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以上10个表格具体数据查看请点击“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265.05万元(含上年结转和结余5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88万元,占总收入的81.0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26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1万元,占总支出的47.91%;项目支出137.94万元,占总支出的52.0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委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1%,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各项福利保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县委政法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9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6.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下降4.5%。下降原因是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都做到严格控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及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2万元,下降6.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5.2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占41.9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占58.0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接待174人。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委政法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8.03%。下降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