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3〕81号)和《南华县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1个行政单位3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经费实行统一账户核算,为一级预算单位1个。我单位人员编制共有7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3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单位实有人数共134人,其中:在职人员93人,退休人员 41人;其他人员25人(其中:遗属6人,财政供养临时工19人)在编实有车辆 18 辆。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569.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69.8 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 1569.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19.8 万元,部门项目支出 25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 1319.8万元,主要明细如下: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含年终奖金)支出 879.55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19.83 万元(其中退休人员经费1.23万元),部分供养人员经费 49.17万元(注:财政供养的城市监察协管员工资及保险),社会保障缴费 243.6 万元,住房公积金 80.09万元,车辆经费 1万元,抚恤和生活补助费3.46 万元,,车改补贴39.18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3.9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250 万元,是我单位为完成街灯电费、维修;垃圾清运清扫、环卫绿化路灯车车辆燃油、修理、保险;城市监察等城市维护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使用的业务专项资金。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 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预算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 4万元;
(三)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 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经费支出 0 万元, 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1 万元。该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 4月27 日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
经费公开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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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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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项 目 |
2017预算 |
支 出 项 目 |
2017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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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财政预算 |
1569.8 |
一、基本支出 |
13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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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财力安排 |
1569.8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109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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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6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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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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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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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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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维护经费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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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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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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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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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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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569.8 |
本年支出合计 |
15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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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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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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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员情况 |
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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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合计 |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在编实有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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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行政(含参公) |
事业 |
工勤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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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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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34 |
48 |
11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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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18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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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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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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