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民政局2017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3]81号》和《南华县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部门收支预算和2017“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内设股室9个,下设站所3个。南华县民政局2017年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1人(行政22人,事业 6人,工勤 3人);退休人员21人;车辆在编2 辆,实有2辆。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48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81.72万元;
2017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48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91万元,部门项目支出942.8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部门预算基本支出538.91万元,主要明细如下: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含年终奖金、村三职)支出323.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66万元,部分供养人员经费64.8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9.02万元,住房公积金28.64万元,车辆经费1万元,车改补贴21.24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2.24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费2.0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本单位项目支出942.81万元,是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使用的业务专项资金。其中用于敬老院管理人员补助支出47.1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46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865.1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
(二)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用人均公用经费预算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3.8万元;
(三)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用本级财政下达车辆经费预算开支车辆运行费1万元,属车辆运行维护费。该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南华县民政局
2017年10月31日
南华县民政局2017部门预算及“三公”
经费公开
南华县民政局2017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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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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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项 目 |
2017预算 |
支 出 项 目 |
2017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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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财政预算 |
1481.72 |
一、基本支出 |
53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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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财力安排 |
1481.72 |
1.工资福利支出 |
43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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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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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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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94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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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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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2.拥军优属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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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筹资金 |
3.老龄事务 |
5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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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伤残抚恤 |
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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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优抚支出 |
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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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福利 |
34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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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临时救助支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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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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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农村五保供养 |
4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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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
6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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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481.72 |
本年支出合计 |
148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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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民政局2017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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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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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员情况 |
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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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合计 |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在编实有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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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行政(含参公) |
事业 |
工勤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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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单位 |
52 |
31 |
22 |
6 |
3 |
21 |
0 |
2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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