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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12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边区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3)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制定全县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监督检查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4)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5)负责提出环境保护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编制县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组织对县级有关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国家、省、州和县政府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发布南华县环境状况公报;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环境保护对外科技合作及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8)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贯彻执行云南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我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境保护系统业务培训。

(9)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10)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和队伍建设。

(11)承办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建立污染源,完成州环保局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2、切实抓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3、做好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4、抓好绿色系列创建工作。

5、生态保护行动扎实开展。抓好生态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6、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力度。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努力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落实环境信访工作,及时调处污染纠纷。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强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排污费征收。

7、做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依法开展环境统计,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8、做好南华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评价工作,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整治农村环境,提高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现状;进一步落实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大环境监察的执法力度,减少环境安全风险,提高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满足群众诉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组成,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 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我单位人员编制共有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17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92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14万元,占总收入的51.54%;其他收入450.45万元,占总收入的48.46%。与上年对比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减少51.54%,其他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增加44.51%,主要原因分析我局开展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纪要(57期))。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支出合计266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02万元,占总支出的6.15%;项目支出2503.26万元,占总支出的93.85%。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多41.43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比重增加1.96%。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97.36万元,项目支出占总支出比重减少1.9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环境保护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02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22.59万元相比,基本支出增加41.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与福利支出有所上涨。2016年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2%;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8%。与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0万元对比,增加3.59万元,主要为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车改补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3.26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97.36万元,主要原因监测站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完工和雨露历史遗留砷渣处置项目工程正在开工建设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6.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8%。与上年的支出对比减少453.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用于全体员工工伤保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4万元,用于全体员工医疗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400.50万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37.80元,用于全体员工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1.44万元,用于环境保护局日常行政业务及正常支出;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用于环境监测监察统计项目支出;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76万元,用于南华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能力建设;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0.00万元,用于雨露历史遗留化工厂砷渣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用于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110.00万元,用于雨露历史遗留化工厂砷渣项目处置支出;2110403自然保护区支出20.00万元,拨付大中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50.00万元,用于南华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建设;2111103减排专项支出,用于减排工作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57万元,用于全体员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4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由于2016年中央、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项目和南华县生态乡镇建设项目的开展,产生接待费用和车辆运行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64万元,减少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0万元,减少2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5万元,减少34.5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2万元,占49.88%;公务接待费支出5.94万元,占50.12%。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局日常监察监测监管工作经费和项目开展协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 公务接待费支出5.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南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现场可研调查、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等日常监管监察监测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2.23万元、工会经费0.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险费)0.40万元、其他交通费3.14万元(公务员车改补贴)。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25日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_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