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对外联系的窗口,是南华县人民政府的综合协调办事机构,也是机关内部运行的枢纽,处于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中心环节,具有精心辅政、服务全局、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人民群众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为政府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实行全面领导提供服务。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独立核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现有在职职工33人,离休2人,退休16人。在职职工中:行政编制公务员24人,行政编制工勤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政府办2016年度收入合计91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41万元,占总收入的59.87%;其他收入365.58万元,占总收入的40.13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政府办2016年度支出合计96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57万元,占总支出的50.07%;项目支出482.26万元,占总支出的49.9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几次大的工资调整以及彝州津贴、车改补贴的发放。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3.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2.26万元,同比减少22.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7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57万元,占总支出的84.35%;项目支出89.70万元,占总支出的15.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21.1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90万元。
2.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
3.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3%。主要用于财政对工商保险基金的补助0.93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6.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8万元。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9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支出5万元;公务车维护费用支出66.36万元,同比增加27.40%;公务接待费支出35.77万元,同比减少0.6%。与上年相比经费支出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上级部门组织领导干部出国学习,二是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增加,三是县政府办加大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的文件运转、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的培训力度,同时,多次安排工作人员赴高等院校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因公出国费支出5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到国外学习所发生的签证费、车船费、就餐费、住宿费。
2. 公务车维护费用支出66.3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领导干部留用1辆,机要通信4辆在处理日常工作和应急工作中所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5.7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502次,接待人次4518人(不包含单位陪同就餐人员),主要用于省州部门到南华进行考察调研工作、座谈会、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