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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23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中共南华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 生效日期:

中共南华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1300000

中共南华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部门“三公”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南华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1.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统一战线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我县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统一战线工作,检查统战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领域各方面关系。

2.牵头组织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受县委委托,向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有关会议精神。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密切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侨务法律法规,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我县在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做好其居住在本县的亲属中代表人士工作,负责县委交办的其他涉台涉侨工作。

7.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协调指导各乡镇党委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

9.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10.负责开展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依托县社会主义学校平台,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11.承办南华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中共南华县委统战部设3个内设机构,其中:侨办为副科级。

1.办公室

在部领导的带领下,做好县级除对台、侨务以外的各领域统战工作;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及党外知识分子的相关工作;调查了解并掌握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收集整理意见建议,及时向部领导汇报,同时力所能及帮助解决问题;做好全县民族、宗教的基础性工作,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合理诉求;履行部门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部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以及部务会议决定的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部文书处理、档案、信访、信息公开、公务接待、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保密等工作;负责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 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台办(挂“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华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牌子)

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切实做好对台工作;密切联系本县台胞及其眷属,接待好回乡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的台胞,协助办理有关涉台事宜;协调做好涉台宣传和交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涉台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涉台突发事件,避免产生不良影响;完成上级台办和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侨办(县委统战部管理的“南华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在县委统战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调查研究本县侨务工作情况,加强与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社会团体的联系,为我县招商引资、文化交流、引进技术、人才牵线搭桥,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提出建议;负责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县涉侨宣传报道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归侨、侨眷的服务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管理华侨和港澳同胞回乡定居事项;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对本县捐赠的办理工作,并对受赠单位使用捐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指导下,通过本县侨务资源开展对台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及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县统一战线的工作主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座谈研讨,引导广大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继续深化统一战线主题教育。继续重视和加强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广大统战成员的思想引领,严格按照省州统战部的部署和安排,在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统战干部、引领统战成员、指导统战工作。

3. 着力推动各领域统战工作开展。在准确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的基础上,以务实担当的作风和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统一战线各领域重点工作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方面,重点要不断创造各种条件,保障有序政治参与,引导发挥积极作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重点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挂钩帮扶联系企业制度,以“五好”县级工商联和“四好”商会创建为抓手,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民族宗教领域,重点要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以对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为契机,认真落实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方面,重点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争取人心为目标,进一步加大联谊交往和经贸往来。

4. 抓实统战理论调研、实践创新和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整合统一战线资源,围绕夯实基层统战工作基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课题,开展深度调研,加强信息撰写,拓展宣传渠道。继续开展“统战知识进校园”活动,总结实践成果,探索南华经验,让更多的人知晓统战、认识统战、理解统战、支持统战,为推进全县统战工作奠定基础。

5. 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以扎实整改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为契机,认真履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统一战线有关情况的专题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不断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自身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72358.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2358.7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72358.76元,其中:本年收入1272358.7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2358.76元(本级财力1272358.7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72358.76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72358.76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358.76元,项目支出10000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3401行政运行:881288.76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6712.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357.80元;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58.95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7621.0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405.24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6615.00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62358.76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基本支出1262358.76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202860.00元;30102 津贴补贴:560723.76元; 30103 奖金:16905.00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357.80元;301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461.01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费:33405.24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18.95元;30113 住房公积金:56615.00元;30201 办公费:8398.00元;30207邮电费:4000.00元;30211差旅费:1000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6000.00元; 30228 工会经费:8602.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0元;30301 离休费:146712.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其中,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在基本支出中未预算政府采购资金。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7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6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000.00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0项,购买服务资金0元(详见附表)。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县委统战部部门年初预算数和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

年初预算数

上年预算调整数

1.因公出国(境)经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6000

6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1000

110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0

0

(2)运行维护费

11000

11000

因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年初预算数较上年预算调整数相比,公务接待费未发生变化,原因是厉行节约;运行维护费减少0元,原因是维持基本公务用车运行。

(二)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增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为1315413.68元,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为1262358.76元,减少的原因是因为有人员调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减少。

(三)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2018年相比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了10000.00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原因是用于召开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经费支出。

九、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00800.00元。其中:办公费8398.00元,邮电费4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6000.00元,工会经费860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0元,其他交通费52800.00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6000.00元。相比去年增加了44800元,增加原因:一是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导致增加;二是人员变动后增加一名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

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1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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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部门预算公开表(已调整格式)(2)20190328090828994_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