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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南华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华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管理和监督律师、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
(六)负责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七)负责管理、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九)承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主管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华县司法局内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政工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制宣传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十个基层司法所(龙川、雨露、沙桥、五街、一街、罗武庄、红土坡、五顶山、马街、兔街)。
全局有在职职工42人,其中:公务员38人(局长1人,副局长3人,享受副处职级待遇干部4人,享受正科职级待遇干部10人,司法所长7人,副主任科员5人,享受副科职级待遇干部4人,科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高级工1人);事业人员3人(三级律师1人,职员1人)。退休干部13人,其中:党员8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按照“四讲四有”标准,认真开展好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意识鲜明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认真抓好全县“七五”普法规划的年度实施,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采用“法律6+N进”、“两中心一明白”、以案释法及宣讲法治故事等多形式宣传模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抓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刑罚有效执行。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完善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全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多形式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各领域引入人民调解机制的创新发展。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强化排查化解措施,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强化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30690.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30690.3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30690.38元,其中:本年收入8630690.3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30690.38元(本级财力8630690.3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30690.38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630690.38元,其中,基本支出8580690.38元,项目支出50000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0601 行政运行:6940737元; 2040610社区矫正工作经费50000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7147.80元;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7428.7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507087.88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69721.37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418289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580690.38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1546884元; 30102 津贴补贴:4463242.44元; 30103 奖金:128907元; 30107绩效工资61404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7147.80元; 301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3716.51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9721.37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078.70元;3011201 工伤保险:17428.70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650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418289元; 30201 办公费:61000.00元; 30205 水费:15000.00元; 30206 电费:10000.00元; 30211 差旅费:40000.00元; 30216 培训费:10000.00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 30228 工会经费:90000.00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349800.00元; 30305 生活补助:54499.56元。项目支出50000元(2040610社区矫正工作经费50000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000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上年调整预算数 |
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对比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 |
1 |
2 |
3 |
4 |
合计 |
120,000.00 |
120,000.0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50,000.00 |
70,000.00 |
-20,000.00 |
-28.57%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70,000.00 |
50,000.00 |
20,000.00 |
40.00%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70,000.00 |
50,000.00 |
20,000.00 |
40.00% |
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0项,购买服务资金0元(详见附表)。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因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年初预算数较上年预算调整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20000 元,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运行维护费(增加)20000 元,原因是车辆购置年代久,需要维修的次数增加。
(二)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增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580690.38元,比上年增加1039593.9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三)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50000元,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50000元,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财力预算项目经费。
九、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22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基地建设200000元,云南省司法厅《关于2018年省对下司法专项资金中“七五”普法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云司函〔2018〕165号精神,省厅安排给南华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补助经费20万元,南华县第一中学。依托县一中中学现有教学资源,利用综合实验楼,开辟二间教室用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用房。截至2018年10月,全县共有6-25周岁青少年6295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6.15%,其中在南华就读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学生总数为30590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成后,对全县青少年和社会群众开放,具备教育功能、服务功能、综合功能、辐射功能,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在校学生和青少年进入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法律援助办案经费金额2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根据云办发[2007]21号文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及《云南省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结合本地实际,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法律援助经费财政保障机制。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30101 基本工资:1546884元; 30102 津贴补贴:4463242.44元; 30103 奖金:128907元; 30107绩效工资61404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7147.80元; 301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3716.51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9721.37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078.70元;3011201 工伤保险:17428.70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650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418289元; 30201 办公费:61000.00元; 30205 水费:15000.00元; 30206 电费:10000.00元; 30211 差旅费:40000.00元; 30216 培训费:10000.00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 30228 工会经费:90000.00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349800.00元; 30305 生活补助:54499.56元。项目支出50000元(2040610社区矫正工作经费50000元)。
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580690.38元,比上年增加1039593.9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因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年初预算数较上年预算调整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20000 元,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运行维护费(增加)20000 元,原因是车辆购置年代久,需要维修的次数增加。项目支出预算50000元,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增加了5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社区矫正工作更加繁重,矫正监管对象日益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838.5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82.3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1.37%;通用设备106.54万元,占12.7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9.68万元,占5.92%。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编制年初预算,严格按照预算进行预算绩效管理。我局的经费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使用,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挪用现象。
南华县司法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