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部门目录 >> 南华县政府办
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26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生效日期: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670000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边区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3、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制定全县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监督检查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4、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5、负责提出环境保护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编制县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组织对县级有关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国家、省、州和县政府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发布南华县环境状况公报;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环境保护对外科技合作及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8、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贯彻执行云南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我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境保护系统业务培训。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和队伍建设。

10、承办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政办通〔2017〕61号)核定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我局设办公室、宣传法规股、污染预防控制及自然保护股、环境影响评价股、4个内设股室。《南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南华县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南编发〔2017〕56号)文件,同意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增加事业编制4名,原有事业编制6名,现共有10名编制,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名;同意我局设置环境监察大队为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10名,且环境监察大队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彻底转换先发展后治理的传统思维方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带来金山银山,走出一条发展与保护协调共赢的新路径。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以节能减排为抓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零容忍”,既不欠新账,又要多还旧账,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系统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持生态平衡,维护生态功能。

2.严格落实“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专项攻坚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楚雄州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重点加强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污染源综合防控,克期淘汰燃煤锅炉和老旧车,加快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着力开展清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楚雄州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严格落实“河长制”,全面控制工业、农业、生活等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龙川江、礼舍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确保龙川江小天城断面水体达标,千方百计保障饮用水安全。扎实推进净土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楚雄州净土安居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着力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切实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项目进度,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全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3.严格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全面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切实维护生态安全。严格国土空间管控。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合理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强化空间“一张图”管控,进一步完善城乡空间规划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南华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台账的通知》落实,按照《南华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实施方案》,把生态文明县建设各项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落实“一票否决制”。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快申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乡镇),巩固创建成果。

4.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整改工作。对各级环保 督查反馈和移交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问责清单,挂图作战,挂账督办,验收确认,办结销号,对个别问题重点盯办落实。适时开展督察整改“回头看”,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审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补齐薄弱环节,切实堵塞漏洞。坚持治理和保护修复并重、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并举,在巩固前一段集中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需要持续加强、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认识“弱化”、思想“疲化”、问题“反弹”;对正在着手整改、需要在2020年以前完成整改任务,继续实行台账管理、清单销号,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加快建立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能力,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减少环境问题存量,遏制增量,全面提升全县环境质量。

5.积极有效应对环境风险。“环境问题无小事”,强化政治敏锐性,坚决杜绝麻痹大意。积极主动应对环境风险,着力推进环境领域引发的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有力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环境风险信息情报收集工作,对苗头性的问题善于发现、早发现,拟订多个处置预案,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工作方案,注意政策策略,讲求方式方法,避免简单草率,防止处置不力,主动发布信息,主动引导舆情,防止谣言肆意传播和媒体无序炒作,导致舆情引导不力工作陷入被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持续关注环境相关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众环境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和缓解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71858.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71858.2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71858.29元,其中:本年收入3171858.2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71858.29元(本级财力3171858.29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71858.29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171858.29元,其中,基本支出3171858.29元,项目支出0.00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372.4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7459.31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2867.58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9674.48元;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484461.52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9023.00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171858.29元,项目支出0.00元)。工资福利支出2973658.29元,其中:基本工资630912.00元,津贴补贴1443275.52元,奖金52510.00元,绩效工资15956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8372.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267.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674.4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059.31元(工伤保险7459.3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00.00元),住房公积金17902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200.00元,其中:办公费10000.00元,邮电费13000.00元,差旅费22000.00元,会议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82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10320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5000.00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00.00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本年预算数较上年预算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1000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000.00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0项,购买服务资金0.00元(详见附表)。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预算数较上年预算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10000.00元,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000.00元,用于保证我局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根据我局工作实际,2019年将继续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龙川江水环境调查治理项目(前期)、开展环境执法监察与执法监测等相关工作。

(二)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增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我局部门基本支出3171858.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971.59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一是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增加改革性补贴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是我局工作人员增加1人,三是提高公用经费标准。

(三)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局部门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因我县县级财政十分有限,本年度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九、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金额0.00元,主要用于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8200.00元,其中:办公费10000.00元,邮电费13000.00元,差旅费22000.00元,会议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82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10320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5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环规财〔2018〕17号)、《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 土壤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环规财〔2018〕16号)等文件,梳理我县涉及的项目资金,形成了《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7-2018年环境保护类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自检自查报告》。2019年我局将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进行财政拨款资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6700111



附件【楚雄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2019032210594804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