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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31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委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

南华县委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2501000

南华县委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办字[2013]6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县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我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政策建议。 

3.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乡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研究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各级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全县各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执行上级编制管理部门有关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的编制使用审核报批;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报批。

6.审核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与调整,协调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审核。

7.审核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大常委会、南华县人民政府、南华县政协、南华县人民法院、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县级各民主党派、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审核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科级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

9.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

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县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负责南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承办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和南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南华县委编办,无下属事业单位。县委编办核定行政编制10名,在编在岗公务员9人,离退休人员0人;公务用车编制0辆,实有公务用车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委编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15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14万元,占总收入的85.96%;其他收入21.09万元,占总收入的14.04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长29.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增加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委编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15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1万元,占总支出的88.39%;项目支出18.03万元,占总支出的11.61%。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长30.2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3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以及预发绩效的发放。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8%;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长40.81%。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增加人员工资,基本支出相应增长。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3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33.5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3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4万元,占总支出的96.22%;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3.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1%。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94.15万元、其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59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主要用于财政对工商保险基金的补助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0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编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02万元,下降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或其他组织交流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编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未占有国有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严格按照南华县政府采购申报审批管理办法,做好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并将详实情况及时报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进行审批。2017年共购买一笔固定资产(两台台式计算机、两台打印机)价值8460元,用于办公用品采购,该笔采购的政府采购手续齐全完备。

(四)绩效管理信息:此项信息暂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2501111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201809190421111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