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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32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生效日期:

南华县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南编办[2013]1号文)精神,为全面落实打击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实现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督检查效能。

2017年,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对一街、红土坡、罗武庄3个乡(镇)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整治、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政执法、涉煤案件查办(移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辖区内动态巡查工作采取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普遍检查与随机抽查、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重点巡查区域每月巡查不少于20次,对各乡镇、煤矿企业巡查工作的随机抽查不少于1次。同时,在违法行为的多发地段,高发期和特殊时期加大巡查密度。巡查过程中,制止和查处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行为都应当进行现场笔录和照相取证,并进入巡查档案。作好巡查记录,完善巡查台账,建立“一进一档”、“一山一图”档案。办理非法采矿行政处罚案件,对情节严重或者涉嫌犯罪的非法盗采人员和主要参与者进行立案侦查,办理刑事案件初查和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做好应急职守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置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矿区社会和谐稳定。配合县组有关部门做好对合法煤炭企业的监督。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一)部门设置情况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我单位人员编制共有20人,其中:我单位实有人数共17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其他人员1人(临时工1人)。

(三)车辆情况

按照《楚雄州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结果的通知》(楚公车办[2006]9号文)下达我单位的公务用车车辆编制数为0辆。截至2017年12月,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3辆。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4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43.76万元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人员乡镇岗位补贴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42.4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43.76万元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人员乡镇岗位补贴资金。

(一)大队2017年的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43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43.76万元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人员乡镇岗位补贴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队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43.76万元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乡镇岗位补贴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4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队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决算报表要求与决算数一至。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等于2016年决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16年决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XX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或其他组织交流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3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43.76万元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人员乡镇岗位补贴资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未占有国有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严格按照采购有关规定,购买了部分办公用品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绩效管理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评分71.5分,评分较低主要是决算收支与预算存在一定差距,产生误差的原因是年度内人员临时调整,乡镇岗位补贴随着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南华县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_1.doc
附件【南华县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_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