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733301000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和房地主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总体规划、负责全县保障必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分配保障性住房;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类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审定村镇规划;指导村庄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小集镇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负责市政甚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以及工程建设建筑设计、项目报建工作;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二)承担县城规划区城市市容市貌综合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美化亮化等综合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责。(三)承担人民防空规划、建设 、管理职责。组织人民防空信建设、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指导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推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州县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和彝州西大门建设,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城乡人居环境得到不断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8.2平方公里,居住人口7.4万人,有城市道路72.5万平方米,县城绿化面积246.9万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98.66%,城市化水平达31.9%。
(一)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南华县于2014年启动“县城总规”第三轮修改工作,目前规划纲要及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已通过州级、省级审查批准,《南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已通过州级部门暨专家联席会议审查,待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为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乡村规划,优化城镇发展布局,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目前已进入编制单位的准备采购阶段。已编制完成或正在编制的专项规划有13项,其中:南华县土城桥水生态治理项目(龙川江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雨露乡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批准实施;南华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主城区海绵城市总体规划已按省级专家评审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正在报批实施;南华县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已通过县级审查待州级评审;红土坡镇总体规划修改、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初步规划方案;城市规划展览馆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项目设计方案,正在按县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南华野生菌小镇项目总体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于8月12日通过州级评审,修建性详细规划待省级评审;沙桥镇州级示范特色小镇总体规划、2017年3个省级示范村庄建设规划、县城停车场专项规划等7项专项规划进入准备编制阶段。
(二)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夯实。继续抓好两旗海综合治理、县文化活动中心基础设施、县城个私街延长线及大秋树村西侧18米宽道路、县城翁家屯18米宽道路、滨河园18米宽二期道路等5个在建项目建设,目前除滨河园18米宽二期道路受征地拆迁工作影响外,其余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2017年启动实施广大铁路南华南站站前广场、滨河路延长线道路、滨河路延长线至南华一中道路、楚大公路南华收费站至土城大石桥龙川江边道路、瑞祥街18米宽道路、海埂屯进村道路(菌王路)、海埂屯进村道路(海塘路)、龙坪路及龙泉广场提升改造、城市公厕等新建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18755万元,目前城市公厕已建成使用,其它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两旗海综合治理、文化活动中心、龙川江河道治理、龙川路三期等项目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实施,总面积约0.45平方公里,项目已基本建成投入使用。编制完成《南华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5-2030)》,翁家屯18米宽道路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已完成建设投入使用。通过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城市综合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扎实稳步推进。一是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棚改任务2345户,改造面积约40.2万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9.8亿元,全部为货币安置。截至11月30日,已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1768户,征收房屋面积约24.31万平方米,开工率为75.4%;累计兑付房屋征收补偿款1634户68195.38万元,实现商品房去库存220套2.92万平方米,销售额达12737.04万元;完成房屋整体拆除约14.2万平方米。筹措到位棚户区改造资金98339.52万元,其中:中央及省、州各级财政补贴资金9827.06万元,2015年国家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6000万元,向州工商银行借款8000万元,2016年县级配套3724.46万元,2016—2017年国开行融资贷款53788万元,国开证券项目资本金贷款17000万元,资金全部专款专户、专款专用、专人负责。抓好棚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有效开发棚改后的土地,与南华瑞特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和楚雄泊海湾餐饮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开发老城区合作协议和老政府片区合作协议,目前两家公司已入住我县开展前期工作。二是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08年以来,上级共下达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任务4952套,我县共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5064套,完成率达102.3%,建筑面积约27.5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亿元,缺口资金约2.1亿元。目前,已建成并分配入住4564套(其中2017年内分配入住1100户),分配入住率达100%。2014年200套保障房已建设完成正在配租,2015年300套保障房已基本完成建设,计划2018年配租入住。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省级示范村建设。2017年初上级下达我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000户,已全部开工建设。2017年9月州级调整下达我县2017年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1127户,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竣工587户。扎实推进省级农危改示范村建设,2015年5个农危改省级示范村已完成建设;2016年3个农危改省级示范村建设已完成规划编制及省、州两级审查,正在进行项目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的3个农危改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现已完成规划编制,已通过省、州两级审查。
(四)房地产业持续稳健发展。2017年我县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6项(目前在建有4项),1—11月,累计完成房地产投资入库6.29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13.72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为496人、增速达30.9%,劳动报酬为1771.5万元、增速达31.1%。近期,龙城花园二期、湖畔佳园二期项目已按基本建设程序正常推进,项目初步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前期工作也已同步展开,争取部分项目2018年初开工建设。紧紧围绕“十个化解一批”, 2016年来引导农民进城购房326套、3.74万平方米,易地搬迁进城购房户33户、3917平方米,采取“以购代建”方式向开发企业回购保障性住房300套、1.5万平方米,棚改户购买商品房220套2.92万平方米,销售额达12737.04万元。鼓励楚南路、广大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的拆迁户进城买房,并协调开发商按每平方米给予50—100元的优惠,通过贯彻落实房地产去库存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县城市容环境明显改善。一是强化“两违”建筑治理。成立南华县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南华县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综合执法巡察队伍,配备村、组两级土地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员1454名。围绕19.566万平方米“两违”建筑存量拆除和治理目标,累计查处“两违”建筑面积15.04846万平方米、拆除面积11.37849万平方米,整改面积3.66997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为州下达2017年任务数的123%。二是强化市容市貌整治。以全面开展城市“四治”行动为重点,新增城管执法巡逻车4辆,在城区主要街道新施划停车泊位658个、出租车位48个,安装中央隔离栏4150米。共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55份,清理店外占道、探头经营问题5181处,查处各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13364起,清理取缔乱涂乱画36900处,收缴违章散发宣传单、小广告39000多张。三是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以创建卫生县城、文明县城为目标,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县城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进行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行“城管+环卫+督查”管理模式,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督促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不断改善县城环境卫生面貌。目前,县城街道清扫保洁面积达73.5万平方米、日清运垃圾达58吨,垃圾清运率、处理率达100%。四是强化县城绿化美化。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目标,以“精细化管理、专业化养护”为标准,加强对县城街道、广场绿化树木和草坪的养护管理。以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持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随着两旗海综合治理工程、龙坪路及龙泉广场提升改造以及一批新建市政道路绿化工程的逐步建成投入使用,县城绿化美化效果得到较大提升。五是强化城市照明管理。加强对县城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做好重大节日期间城市照明保障和县城景观灯亮化工作,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六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城市管理两个执法中队,配备执法人员36名,每天分时段分片区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督促整改。通过严执法抓管理,城乡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
(六)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按照省、州有关部署和要求,成立了南华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一计划五方案”,全面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行动。一是扎实开展治堵治乱。组织实施2017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8大重点工作和24项重点工程建设,将县城龙川路三期、省道103线、龙川路至翁家屯40米宽道路等断头路涉及征地拆迁农户纳入棚改实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路网通畅能力。完成农村路面硬化740.1公里,其中:贫困村组公路硬化159.507公里、路基扩建88.7公里、修建桥梁7座,实施公路绿化258.7公里,不断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二是强化违法建设查处。围绕19.566万平方米“两违”建筑存量拆除和治理目标,累计查处“两违”建筑面积15.04846万平方米(拆除面积11.37849万平方米,整改面积3.66997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为州下达2017年任务数的123%。三是强化增绿建绿亮化。扎实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城市主干道、街道、河道、公园等一批绿化提升改造和景观工程,着力打造“一道一江两广场四公园”等工作亮点;新增城市照明维护车1辆,投入130万元对县城龙泉路、龙山路、龙坪路等路段路灯进行更新改造,着力提升县城绿化亮化质量。目前,县城绿化面积达246.9万平方米,县城绿地率达30.1%,绿化覆盖率达35.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19平方米。四是大力治脏治污。组织实施全县10个乡镇集镇供水项目,加快推进河库连通工程引水项目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推动水环境有效治理;乡镇集镇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省级评审,正在进行设计方案编制;新增城乡垃圾收运钩臂车17辆、移动式垃圾收集箱200只,除龙川镇外,其余9个乡镇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各1座,在原已配置1057个村庄垃圾处理设施的基础上,新配置垃圾热解炉400个。在县城安装污水管网61.7公里,建设日处理1.5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1座;建成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各1座,日清运垃圾58吨,清运率、处理率达100%;2017年新建城市公厕11座已完成建设投入使用,改造城市公厕4座正在抓紧施工;新建乡镇二类公厕20座、村庄三类公厕118座已完成建设并通过县级交叉验收投入使用。县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项目现已完成场地开挖平整工作,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现已完成选址和地形图测绘。五是加快特色民居建设。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省级示范村等项目建设,实施农危改示范村、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68个,先后在沙桥镇英武关等建设了一批特色民居,在国家AAA级风景区岔河“咪依噜风情谷”内精心打造南华塑木彝族特色民居示范点,新建塑木彝族特色民居10幢20户,辐射带动改造装饰景区内公路沿线民居200户,种植绿化植物4万株。扎实推进G56杭瑞高速南华段风貌提升整治建设工程,目前由州级组织编制的下凤山邑、龚卞、垭口3个示范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州级评审并报批实施,其他10个特色村庄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县级审查待实施。下凤山邑村2户示范户改造建设已全面完成,村庄已进入全面建设实施阶段,全村外貌已改造完毕,其余项目正在抓紧实施当中。六是着力清洁田园净化家园。积极推广“以电代柴”“以汽代柴”等节能环保措施,累计建设沼气池15249口,节柴炉灶7204口,太阳能1769台;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开展无害化处理池修建及牛羊圈舍改造,全县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水综合利用率达72.5%;有效清洁田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75.6%,实施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22.95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达27%,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分别达32%和3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3.1%,农膜回收率达50%。
(七)预测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预测全年目标,全县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分别达33.9 %、32.27%;完成上级下达棚户区改造任务2345户,建成公共租赁住房300套、分配入住1100套,实施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27户;完成上级下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任务19.5亿元,其中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5亿元(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4亿元),综合管廊建设1.2公里(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公里),海绵城市建设1.15平方公里(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平方公里);完成向中央和省、州争取项目资金任务数1亿元,招商引资任务数7200万元;累计完成州下达建筑业总产值任务数18.9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入库6.5亿元(州下达目标任务6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14.13万平方米(州下达目标任务12.81万平方米)。
回顾一年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困难和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由于部门人多事杂,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少部分干部公仆意识淡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抓干部教育管理任务重、压力大,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资金投入缺口较大。住建工作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由于县级资金配套压力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艰巨,筹资、融资困难,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费紧缺。三是征地拆迁难度较大。征地拆迁问题一直以来是影响我县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工作难以推进,致使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或无法正常开工建设,严重阻碍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四是群众参与意识较差。全民参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部分城乡居民长期形成的不良生活习惯难以改变,个体工商户“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城乡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以上现象和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和省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主动融入楚南一体化发展,着力夯实城镇基础设施,打好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攻坚战,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主要目标。围绕到2020年与全国和省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2018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实施棚户区改造1462户,力争完成上级下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建筑业产值等任务数。按照省州时限要求,2017年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加固改造任务在2017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拆除重建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确保到2018年12月底前全县4类重点对象实现安全住房100%。
(三)主要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完成《南华县城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华县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和《红土坡镇总体规划修改》。继续加大县城详细规划和其它领域专项规划的覆盖面,积极服务好楚南经济带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各项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促进“多规合一”,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规划严格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建设。大力夯实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建设,组织实施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不断提高城市供水普及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力抓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组织实施好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民族特色小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逐步实现群众“安居梦”。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强化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坚决遏制和整治违法违规建筑,提高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扎实推进城市公厕改造建设。三是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城市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重点监管和整治县城车辆乱停乱放、违章停车行为,加强对城市道路停车位的管理,强化市民规范停车意识。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法治意识,增强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形成人人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市容环境整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四是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深入开展“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行动,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切实加大对乡镇总体规划、“一水两污”建设体系规划和全县村庄规划的执行力度,认真谋划项目规划、可研和报批工作。扎实开展G56杭瑞高速公路南华县境内沿线特色风貌打造工程,深入推进“两违”治理,拆除整治“两违”建筑力争达7.636万平方米以上。持续开展县城市容环境和农村生活垃圾、公厕卫生、村间环境、道路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城乡广告、集贸市场、农村小集镇等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破除陋习,树立新风,提高全民素质,从而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底我单位人员编制共有7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47人,工勤3人;我单位实有人数共156人,其中:在职人员88人,退休人员42人,其他人员 26 人(其中:遗属7 人,临时工19人,)。主要行承担全县的城乡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和人民防空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项工作。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 3 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岀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0977254.16元,本年收入164758097.58元,本年支岀143874174.74元,年未结转和结余31861177.00元。
(2)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0730924.16元,本年收入119657528.78元,本年支岀105184227.94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204225.00元
(3)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73100.00元,本年收入44150868.80元,本年支岀37845949.80元,年未结转和结余6478019.00元。
(4)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年未结转和结余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资及各种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详见附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岀105184227.94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岀预算为208300.00元,其中:(车辆经费10000.00元,退休人员经费12300.00元)支岀决算为 208300.00元,完成100﹪。其中:因公岀国(境)支岀为 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岀20016.50 元,公务接待支岀决算为38881.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岀预算为2083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岀预算为208300.00元,其中:(车辆经费10000.00元,退休人员经费12300.00元)支岀决算为 208300.00元,完成100﹪。其中:因公岀国(境)支岀为 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岀20016.50 元,公务接待支岀决算为38881.0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总资产为5862953.31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五)绩效管理信息:此项信息暂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