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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南编发〔2011〕39号)及《南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县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及县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通知》(南编发〔2012〕3号),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2)负责监督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6)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时限内停止执行。
(7)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8)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9)对各部门、各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工作进行指导。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新形象,创新工作思路,有序推进政务服务各项工作,2017年南华县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受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326400件,办结326400件,办结率100%。二是强化规范运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2017年度全县共组织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24个,(其中工程建设招标项目74个,政府采购项目45个,土地交易项目3个,产权交易项目2个),实现交易总额56033万元,通过招标节约财政资金2563万元,通过产权交易收益增值13.3万元。三是完善服务跟踪,提升中介超市服务水平,2017年度南华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共发布项目160个,公开选取163个,签约项目180个,履约结束192个,预算资金455.37万元,中选中介服务费345.82万元,节约资金109.55万元,节约率为24.05%。四是抓实工作重点,助力贫困联系户脱贫出列;五是落实相关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廉政勤政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2.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6人。无离退休人员,无在编实有车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1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99万元,占总收入的87.97%;其他收入26.12万元,占总收入的12.03%。收入总额较上年增加了12.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3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3万元,占总支出的73.35%;项目支出63.04万元,占总支出的26.65%。支出总额较上年增加42.72%;基本支出总额较上年增加45.18%;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6.3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2016年12月5日下达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结余28.16万元,由于当时项目建设正在筹备中,2016年内未发生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发生在2017年,导致2017年度支出总额、基本支出总额、项目支出总额均有一定幅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73.53 万元。较上年增加45.1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04万元。较上年增加36.36%,主要原因是2016年12月5日下达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结余28.16万元,由于当时项目建设正在筹备中,2016年内未发生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发生在2017年。2017年度项目支出主要有:一是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项目支出37.74万元;二是局机关及交易中心机构运行经费支出10.47万元;三是网络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四是全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运行经费支出5万元;五是窗口人员2016年下半年奖励性绩效4.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9%。较上年增加32.4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2016年12月5日下达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结余28.16万元,由于当时项目建设正在筹备中,2016年内未发生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发生在2017年,导致2017年度支出总额、基本支出总额、项目支出总额均有一定幅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主要用于保障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等专项业务工作。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4万元,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要用于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建设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推进、中介超市、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开展和协调及其他行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万元,较上年增加1.1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及人员经费标准增加,且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建设及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办公费等相关支出相应也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及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按规定采购程序购买办公设备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绩效管理信息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评分69.5分,评分较低主要原因是决算收支与预算存在一定差距,产生误差的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工资增资调整及公用经费标准调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7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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