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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华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办字[2002]22号)文件规定,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和执行各级党委对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离休干部及副处以上退休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针对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拟定落实意见、建议;协同有关单位做好离休干部(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有关善后工作;负责离休干部特需费和就地健康疗养费的管理和发放;做好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配合和协助做好老龄委、老体协的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老干部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突出六个坚持,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坚持阅文制度、坚持学习和形势通报会制度、坚持参加重要会议制度、坚持就地就近参观考察制度、坚持县处级实职领导联系老干部制度、坚持听取老干部意见建议。三是学教结合,强化“四个意识”。 强化学习意识、强化党性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四是灵活多样,丰富“畅谈建言”活动。开展畅谈和建言活动、开展“七一”建党节纪念活动、开展建军90周年纪念活动。五是统筹协调,完善党组织建设。成立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推进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成立住楚党支部。六是强化保障,打响云岭彝 州爱心品牌。成立爱心助老志愿服务站、成立爱心助老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七是政策到位,保障待遇落实。八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强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提升老年大学办学水平。启动老干部活动中心提升改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6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5万元,占总收入的76.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8.43万元,占总收入的23.0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31.06万元,增幅为18.66%,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上调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住房公积金,调整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费、调整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增加防艾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6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8万元,占总支出89.9%;项目支出16.6万元,占总支出的1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30.51万元,增幅为18.56%,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增加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住房公积金,调整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费、调整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增加防艾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65.96万元,增幅为44.63%,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上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57%,在职人员人均0.2万元,离退休人员人均0.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老干部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46万元,减幅为68.11%。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其他收入为项目支出,2017年其他收入为基本支出。具体项目开支为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办公费、离退休干部办公费、离休干部公用费特需费、离退休干部服务车辆使用费、服务离退休干部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95%。与上年对比增30.51万元,增幅为31.25%。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增加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住房公积金,调整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费、调整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5%。主要用于列支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单位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8%,主要用于在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在职人员工伤保障、养老保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支出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相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占90.9%;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服务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到我县调研和督促检查老干部工作、周边县市到我县开展学习交流工作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0.3万元,增幅为25%,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度调整提高了在职人员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末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826456元,年内购买了5台办公电脑,一套办公桌椅,原值增加2121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四)绩效管理信息:此项信息暂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8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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