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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研究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等国家重点工程;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种苗、花卉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政府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应由国家和省、州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点)的建设和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检疫、监测、预报。
7.研究并提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研究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基本建设。
8.指导各类商品林和生态林的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10.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其审计工作,指导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编委核定我单位编制为110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3人,机关工勤人员13人,事业编制59人,参公管理人员25人,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在职人员136人,离退休人员45人,超编26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992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20.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林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926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45万元,占总支出的14.94%;项目支出7881.57万元,占总支出的85.0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0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林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7881.5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天然林保护339.47万元,退耕还林4694.41万元,城乡节能环保支出582.2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森林培育135.78万元,森林资源监测19.8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26万元,林业产业化70.53万元,林业贷款贴息61.1万元,林业防灾减灾316.42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473.5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266.02万元,占本年支出9266.02万元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97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7%。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相关支出、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及退休人员工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节能环保支出561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1%。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区建设项目和天然林工程建设支出。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相关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4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2%。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8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林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46万元,支出决算为68.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48万元,占85.11%;公务接待费支出10.19万元,占1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99元,购置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用车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我单位检查、督查、指导工作和其他县(市)林业部门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南华县林业局资产总额2531.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7.29万元,固定资产1274.47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73万元。
(四)绩效管理信息:此项信息暂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末资产合计2531.7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257.29万元,占总资产的49.66%,其他应收款42.62万元,占总资产的1.68%,固定资产1274.47万元,占总资产的50.34%。其他应付款602.78万元(林地恢复保证金及苗木保证金),占总资产的23.81%。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南华县林业局
2018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4004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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