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6701000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和协调边区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3)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制定全县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4)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5)负责提出环境保护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编制县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组织对县级有关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国家、省、州和县政府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发布南华县环境状况公报;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环境保护对外科技合作及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8)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贯彻执行云南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我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境保护系统业务培训。
(9)承担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工业污染源调查监测,竣工验收监测及对外技术服务等环保监测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以“水日”、“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和“生物多样性日”活动为契机,紧扣2017年环境日主题、新《环境保护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为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和环保手提袋等形式,下农村、进学校,广泛宣传,并及时上报活动情况。2017年全县至今先后共有30余家单位(企业、学校)参加了宣传活动,宣传对象近13800余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14200多份,海报200份,环保袋600多个,现场咨询解答13件,制作展板标语20片,标语40余条,环保课1次(节)1200余人师生参加,表彰省级绿色先进个人3名。
2.扎实开展环境法治工作。一是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察、监管力度,开展日常监察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加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清查自然保护区内工矿、旅游设施等人工设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对城区的医院进行不定期的监管。二是有效调处污染纠纷。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调处污染纠纷,并依法进行处理。三是强化环境执法,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认真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案件5件,共计罚款219516元,案件数及罚款数额均创历史新高。通过案件查处,既提高了企业环保意识,同时也锻炼了队伍。四是加强辐射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清理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有规范记录,今年新增4家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工作单位。在用放射源的单位已按相关要求设置了警示牌、警示标识,建立了放射源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健全了放射源内部管理制度;闲置的放射源装置已按规定保管,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五是做好环评服务。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缩短项目审批时间,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在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同时,规范和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年内共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21份,竣工验收18个。
3.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重金属污染防治进展顺利。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项目,截至2017年11月10日,已争取到位资金共计8175万元,其中:国家发改委补助4600万元,省环保厅补助1400万元,有2175万元国家补助资金正在组织实施方案评审中;项目累计完成投资9992万元,其中2017年完成项目投资4003万元。二是水污染综合防治措施扎实。高度重视辖区内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监管,加大对水源的监测及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治理、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饮用水安全。一年以来,对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兴隆坝水库实行每月1次的水质监测工作,积极协调州监测站对我县毛板桥水库进行了监测,确保了饮用水源的科学监管,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兴隆坝水库及龙山、老厂河水库植被保护较好,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水质均达标,加强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规范处理、达标排放,保障龙川江水质达标。我县境内龙川江和礼舍江地表水监测断面重金属与有害物质没有出现超标情况。三是环境政务建设有序开展。严格落实环保信贷规定,按时上报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衔接,使金融监管部门及时掌握企业及企业法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信用情况。
4.稳步推进生态创建工作。一是《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把生态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正在开展南华省级生态县创建前期工作。目前正在抓紧推进五街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其余九个乡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的工作,其中五街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工作已通过技术评审正在命名前公示,其余九个乡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的工作正准备省级技术审查;全县128个村委会已通过州级生态村的命名。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迅速推进,完成了400个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抓好南华县20个贫困行政村基础设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贷款项目,努力推进南华县龙川镇车子塘、罗家屯村委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龙川镇岔河村小型污水处理项目,南华县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正在组织编报中。
5.不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为确保州政府下达我县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我局加大对南华县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设施损坏修复不及时、带病运行等现象发生,监督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建立设施运行管理和异常数据报告制度并认真执行;全面完成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公布在线监测和手工监测数据。
6.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得到夯实。一是基础设施得到夯实。总投资500万元的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完工,陆续完成了各实验室仪器安装调试、分析室整理和试剂药品的分类储存工作,同时编制修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体系文件,完成所有计量仪器、部分辅助仪器检定,计量认证工作有序、逐步推进中。二是人员配备得到增强。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协调下,给县环保局新增编制14个,切实解决了县环保局人员编制不足问题,增强了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7.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局紧紧围绕结对帮扶工作责任目标,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扎实,充分发挥我职能优势,结合扶贫联系点红土坡山尾村委会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帮扶方案。一是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积极组织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二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村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按照县“四个所有”工作要求以及“四个一”工作制度要求,我局扎实开展“转走访”工作,采取“看、听、问”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入户调查和民情恳谈,认真填写《云南省精准扶贫明白卡》和南华县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日志》,把每个挂包户家底盘清,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坚持既扶贫,又扶志,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与群众思想工作。我局始终坚持群众是主体的思路,强化政策宣传,鼓励贫困群众树立生活的信心和脱贫致富的志气,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
8.从严要求,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和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实践要求落到了实处,积极推动了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加强了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生活、学习、工作中,时时处处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股所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逐项清权确权,固化权力运行流程,提示干部按流程操作,按规定办事,规避风险、廉洁履职。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忧解困。带头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执法,廉洁行政,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决定重大事项和工作管理决策中,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把管人与管事、教育与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带头树立党员干部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154.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4.66万元,占总收入的71.36%;其他收入1189.96万元,占总收入的28.64%。与上年对比增加3225.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开展20个贫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5#、6#渣堆处置项目,项目经费收入比去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21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10万元,占总支出的10.44%;项目支出1981.86万元,占总支出的89.56%。与上年对比减少454.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个贫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5#、6#渣堆处置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结转至2018年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环境保护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与福利支出有所上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1.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个贫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5#、6#渣堆处置项目正在建设中。20个贫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拨款收入929.77万元,支出32.78万元,结转到2018年实施。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5#、6#渣堆处置项目财政拨款收入2175万元,结转到2018年度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38%。与上年对比减少625.7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到2018年度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2017年工资调整增资部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全体员工养老保险支出22.94万元和工商保险支出0.5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全体员工医疗保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173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2%。主要用于其中: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4.84万元,用于环境保护局日常行政业务及日常监管支出;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39万元,用于我局环境监测监管办公费用支出;2110302水体100.00万元,用于南华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能力建设;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5.89万元,用于雨露历史遗留化工厂砷渣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用于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302.36万元,用于雨露历史遗留化工厂砷渣项目处置支出;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15.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2110403自然保护区支出20.00万元,用于我局自然保护区监管支出;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57.80万元,用于南华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和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质量考核开展的监测业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全体员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1万元,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执行预算制度,厉行节俭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36万元,下降3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9万元,下降83.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5万元,下降12.2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是我单位参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1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万元,占37.96%;公务接待费支出5.29万元,占62.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日常监察监测监管工作经费和项目开展协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开展日常监管监察监测、接受督查、开展项目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883万元、工会经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水费0.1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未占有国有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严格按照采购有关规定,购买了部分办公用品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