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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楚政办通〔2013〕47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和监察职责,指导、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优抚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的褒扬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拟订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残退伍士兵安置政策、安置计划,承担县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和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修养所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南华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七)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
(八)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规划,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促进慈善事业政策、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工作。
(十)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老龄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协调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积极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设置情况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3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我单位人员编制共有2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1人;我单位实有人数61人,其中:局机关退休、救助站退休及军休人员共29人,局机关在职人员25人,救助站、殡葬所、核对中心共有在职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南华县民政局决算总收入552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0.04万元,占总收入的81.94%,其他收入998.32万元,占总收入的18.0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60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46万元,占总支出的11.39%;项目支出4967.18万元,占总支出的88.61%。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8.46万元。由于工资标准提高,故与上年同比人均支出比例略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5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3%。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南华县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37万元。由于民房火灾保险及慰问经费的提高故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6.77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4696.77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65.77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幅度有所上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增资部分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4、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灾害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4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4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决算2.05万元,完成预算的20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主要用项目工作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分资金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工会费、车辆保险、残疾人保证金、报刊费等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增加0.82万元,增长6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7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到扶贫联系点进村入户的次数增多;二是低保督查工作覆盖全县,三是燃料费成本有所增加,以上各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国内接待支出0万元,安排过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安排过(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万元,与上年对比8.43增加了0.7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员用车运行维护、机关办公经费、报刊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南华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154.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4.79万元,固定资产1442.31万元,在建工程715.29万元,政府筹备物资102.3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7.31万元。
(四)绩效管理信息:此项信息暂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末资产合计4154.75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819.94万元,占总资产的43.80%,其他应收款74.85万元,占总资产的1.80%,固定资产1442.31万元,占总资产的34.71%。其他应付款122.07万元(殡仪馆建设保证金及福利中心保证金),占总资产的2.94%。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