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承担着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科室14个,其中:2个正科级科室,11个副科级科室,1个股所级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民生工作重点任务,有效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对发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积极适应检察工作发生的重大调整,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大力加强检察监督,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监督等检察监督工作机制,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
3.坚定改革意志,深化检察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员额配置,优化队伍结构,健全检察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良性互动的检警、检法、检律关系。认真研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的问题,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开展。
4.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抓好检察精神、职业道德培育,全面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贯穿到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各环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均为行政编制。在职实有财政全供养人员41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6.72万元,上年结转18.1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4.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6.72万元,上年结转18.1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6.72万元(本级财力876.7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94.9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76.72万元(基本支出787.20万元,项目支出89.52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结转)支出18.1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00.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89.52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7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4.91万元,较之上年的920.02万元减少25.11万元,降低2.73%,原因主要是执法办案补助预算收入核减;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94.91万元(基本支出805.39万元,项目支出8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之上年的752.02万元增加53.37万元,增长7.10%,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增长;项目支出较之上年的168万元减少78.48万元,降低46.71%,降低原因主要是执法办案补助预算项目支出核减。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预算安排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21.46万元,其中包含公务交通补贴37.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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