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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41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南华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1000

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办字[2019]3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南华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初审工作,指导社会捐助。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县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一是及时成立了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在县委第十巡回指导组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是召开主题教育部署会议,传达学习省、州县党委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民政局党组、民政局机关、退休党支部、社会组织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工作;三是制定下发了《民政局党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民政局领导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民政局党组所属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制定民政局党组和所属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计划表及工作任务清单;四是召开民政局党组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三次学习会议;五是举办了局党组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廉洁自律”4个专题,每个专题分组研讨交流时所有学员均发言、撰写发言材料;六是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到我县鹦鹉山公园党史宣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学习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七是制定调研方案。深入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制定了《民政局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方案》,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聚焦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如何精准施保、应保尽保,服务好脱贫攻坚战略”、“围绕养老是重要民生,针对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大的实际,如何保障优质养老供给,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聚焦全县深化殡葬改革的要求,如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保障制度,提供优质殡葬服务”四个方面开展调研;

2.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逐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对家庭困难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帮扶,并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为逐步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线与国家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从2019年7月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8年的3500元/人/年,提高到4200元/人/年。特困供养对象生活保障标准由2018年的665元/人/月提高到732元/人/月。一是2019年9月全县有农村低保3480户10091人,1-9月共发放资金2005.18万元,建档立卡户享受低保1651户4410人,发放补助资金906.07万元;城市低保有545户828人,1-9月共发放资金350.8万元;二是2019年9月我县有特困供养老人722人(其中集中供养98人,分散供养624人),1-9月共发放特困供养金481.67万元(含丧葬费及护理补贴),切实保障了孤寡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其中特困供养对象中有101人属于建档立卡户,累计发放该类对象的补助金67.06万元;三是为确保特殊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认真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救助,落实好扶贫救助基金发放工作,1-9月通过困难群众的申请享受帮扶救助基金有71户,兑现救助基金78.81万元,两次下拨乡镇帮扶救助基金共148万元,1-9月共实施临时救助580人,救助资金39.35万元,其中属于建档立卡户的救助对象有104人,发放救助资金8.07万元;四是认真落实城乡医疗救助。1-5实施城乡医疗救助869人,发放救助资金232.4万元,实施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1975人,发放救助资金125.3万元;五是不断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2019年1月至8月共实施救助286人次,支付救助资金1.47万元,托养长期滞留流浪乞讨和三无人员19人,其中在大姚安康精神病院托养16人,支付1月至6月托养费17.7万元;在楚雄州精神病二院托养3人,应支付托养费2.8万元。今年以来,到民政局救助管理站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三无人员无因救助不及时而发生死亡的现象。积极开展“寒冬送暖”救助活动,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衣服46套、大衣5件、棉被30床、食品80份。

3.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南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250万元,规划占地31亩,总建筑面积282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主要设备安装,累计完成投资1503.92万元计划10月24日开馆;二是公墓建设情况。城市经营性公墓建设计划投资2.5亿元,规划占地450亩,预计能满足未来70年的社会需求。目前,已完成选址规划和公开招标方式优选出社会投资公司,正在进行项目征地工作,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计划在2020年内完成10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财政计划投入资金1400万元,目前,省州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补助是省级20万元、州级20万元,县级补助资金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每个乡镇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建设资金100万元。雨露乡福禄山公墓已完成征地、可研规划和设计方案,龙川镇、沙桥镇、五街镇、一街乡、罗武庄乡公益性公墓已完成选址工作,其余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在开展选址规划工作中;四是认真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县、乡、村三级工作力量,对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摸排全县共计有: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0冢;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6042穴(其中: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私建墓穴571穴)。活人墓590穴(其中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有167穴),涉及墓碑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20家,殡葬服务机构1家,涉及骨灰存放宗教场所2家。从源头上进行治理,通过专项整治,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到5月17日,涉及墓碑生产销售的20家企业已全部取缔生产;五是努力做好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县2018年火化任务数为800具,实际完成了火化95具,只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2%,对标《楚雄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离2020年火葬区火化率100%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4.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全县已建成投入使用、在建及已下达建设计划的养老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共28个,其中:社会福利中心1个、乡镇敬老院10个、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1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含农村互助站改扩建项目)15个,南华县老年护理院1个(年内开工建设),已建成、在建和下达建设计划的养老床位合计95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及养老服务设施床位27.7张。已审批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老年公寓1个(南华县存忠老年公寓),设置床位24张。县社会福利中心已签订了“公建民营”的营运模式,各项审批手续正按相关规定办理中。10个乡镇敬老院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争取到了浦发扶贫贷款项目资金1500万元,对功能老化、建设年代久远的6所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建设,现项目已完工入住3个,其余3个正进行装修。全县涉及13个2012至2018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整改项目,截止至8底,已建成投入使用后销号项目6个,未完成整改落实项目7个,其中:建成未投入使用项目5个(占总数的38.5%),未建成项目2个(占总数的15.4%)。

5.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工作,1-9月按每人每月1274元的标准为全县32名孤儿和2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66.39万元;二是认真做好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1-9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36938人次172.3万元;三是认真做好“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做到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四是做好收养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审查、受理、登记、颁证的程序,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2件;五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对全县71个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六是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共办理结婚登记1125对,离婚登记322对,补办结婚登记1077对,补办离婚登记35人;七是全年共完成福利彩票销售1813.85万元,其中,电脑彩票销售额为1785.84万元,完成州下达任务的61.58%,福利彩票销售平稳增长。

6.区划地名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全面整理地名普查数据入库工作,建立了县级地名数据库,认真开展乡镇、城区街、道、路命名清理整治工作,全县共命名街、道、路、居民小区114条,其中:县城区77条,乡镇37条,完成了全县34条地名的标准化命名及248条少数民族地名的录音和译写;二是做好南华县地名志及新版行政区划图的编撰工作,现已完成初稿编制;三是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按时完成界线联检任务,与周边县市组织召开联检工作会议,分别签订双方友好公约,全面完成所涉及的3州、7县6条边界,35棵界桩巡检维护工作。

7.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对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及民主管理的指导,切实提高村干部依法管理村务、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二是及时发放老大队干部、原村公所(办事处)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共发放老大队干部补助690人次20.3万元、原村公所(办事处)离职干部生活补助1794人次44.0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19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南华县救助站

2.南华县殡葬管理所

3.南华县居民家庭核对中心

4.南华县殡仪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其他人员22人,主要是南华县民政局退休人员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包扣其他专用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600.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7.63万元,占总收入的82.85%;其他收入1303.16万元,占总收入的17.15%。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2018年南华县民政局决算总收入10007.55万元,减少2406.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部分职能职责已划转,相关资金拨至相关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82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73万元,占总支出的6.11%;项目支出8282.15万元,占总支出的93.89%。与上年对比2018年增加328.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项目建设的实施,加大了项目资金的支出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已划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76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11月殡仪馆开始正式运营,增加了殡仪馆的运行经费。具体项目是州级配套的困难群众工作的相关经费、福彩工作经费、县级配套的民政工作经费,2018年垫支的退役军人事务中心的牌匾制作费,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内部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8.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8.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幅度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有所上调,且从2019年7月开始增加了困难群众的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3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人员补助和各种救助救济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14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灾害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85.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47.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和人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87万元,下降30.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8万元,下降56.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次及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万元,占72.06%;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占27.94%。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接待人次113人。主要用于民政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87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决算时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了机关公务员及机关个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华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5790.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11.14万元,固定资产1528.41万元,在建工程1155.07万元,无形资产1155.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2.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39万元。增加房屋建筑物平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原摆在在建工程账面原值24.85万元;增加了福利中心原在建工程账面价值8.53万元;增加了殡仪馆购买办公设备购置费账面价值18.66元;增加了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采集设备购置费账面价值9.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4项,账面原值21.75万元;无偿划拨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设备12.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合计

1

5790.17

3333.59

1528.41

1400.13

39.65

 

88.63

 

1155.0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末资产合计5790.1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275.37万元,占总资产的56.57%,其他应收款58.22万元,占总资产的1%,固定资产1528.41万元,占总资产的26.4%。其他应付款1854.19万元(经营性公墓、殡仪馆建设保证金及福利中心保证金),占总资产的32.03%。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1111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