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934201000
南华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应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应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南华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防各类事故为目标,推进安全生产改革,有力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应急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应急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622840.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2343.92元,占总收入的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496.83元,占总收入的8%。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38173.67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应急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859412.64元。其中:基本支出2368090.16元,占总支出的83%;项目支出491322.48元,占总支出的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5181.5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应急局局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8090.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1636.18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县应急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1322.48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26454.66元,主要是今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应急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8446.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与上年对比增加221571.36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有所上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8446.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2,104,740.16元,其中基本工资517,866.00元,津贴补贴780,689.00元,奖金286,000.00元,养老保险227,801.80元,基本医疗保险96,498.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565.36元,职业年金23,509.12元,其他社会保缴费5,273.82元,住房公积金126,537.00元;二是用于商品服务支出593,706.49元,其中办公费418,691.38元,水费950.00元,电费711.32元,专用材料费6000.00元,邮电费1,121.71元,差旅费5,026.00元,会议费550.00元,公务接待费36,15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02.08元,其他交通费用99,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应急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8280.40元,支出决算为61,656.08元,完成预算的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502.08元,完成预算的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154.00元,完成预算的12%。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68万元,下降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5万元,下降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3万元,下降4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的成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502.08元,占41%;公务接待费支出36,154.00元,占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02.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502.0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1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154.00元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国家、省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应急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000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是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合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应急局资产总额1701680.31元,其中,流动资产469461.59元,固定资产1232218.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不变,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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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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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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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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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701680.31 |
469461.59 |
1232218.72 |
|
378,740.72 |
|
853,4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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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公务用车: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24009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