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1601000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3—5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11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11—14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14
第一部分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3.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据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公务员管理法规政策、实施办法规定,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承办公务员考试录用、奖惩、辞职、辞退审批工作;承办公务员的调任、转任及有关调配的业务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5.贯彻执行省、州促进就业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好技工学校招生工作。6.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7.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8.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10.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1.承办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2.规范做好人事人才及工资收入分配管理工作;3.稳定和扩大就业,提升公共就业服务;4.努力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67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8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8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2.5万元,占总收入的90%;其他收入38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2018年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512.4万元,增长65%。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各项保障民生的生活补贴收入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增资和实行绩效考核,人员经费收入正常增加,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专项经费增加相应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02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38万元,占总支出的43%;项目支出2303.86万元,占总支出的57%。2018年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923万元,增长91%。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各项保障民生的生活补贴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增资和实行绩效考核,人员经费支出正常增加,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专项经费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障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3.38万元,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原电影公司退休人员绩效工资差额补助、国企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生活补助、企业离休人员护理费和津补贴、贷免扶补一次性创业补贴、农村乡土人才表彰奖、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村三职干部人员社会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层专家工作站工作经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代办费、省级众创空间补助、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18年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13.3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保障民生的生活补贴和社会补助专项经费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增资和实行绩效考核,人员经费支出正常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3.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9.86万元,增长1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各项保障民生的生活补贴支出增加,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专项经费增加相应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展情况为:根据文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国企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国企改制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就业专项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生活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根据资金性质和用途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上海市对口支援劳务协作、社会保险征缴管理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750.88万元,增长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各项保障民生的生活补贴支出增加,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专项经费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优抚对象补贴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工作、人事人才工作、优抚对象等相关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相关支出;
4.农林水支出28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贴、社会保障工作等相关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27万元,增长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5万元,增长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资金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在其他资金中列支的“三公”经费减少,相应的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列支金额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9万元,占31%;公务接待费支出9.21万元,占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就业培训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就业培训等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9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统一安排,本年度决算口径发生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据中含发放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57.2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的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48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3.43万元,固定资产1105.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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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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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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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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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88.6 |
383.43 |
1105.17 |
880.73 |
34.98 |
18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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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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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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