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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1755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6701000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边区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3)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制定全县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监督检查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4)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5)负责提出环境保护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编制县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组织对县级有关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国家、省、州和县政府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发布南华县环境状况公报;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环境保护对外科技合作及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8)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贯彻执行云南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我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境保护系统业务培训。

(9)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10)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和队伍建设。

(11)承办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及时公布在线监测和手工监测数据;

2.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主要开展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清查建库、质控审核、入户调查等工作。

3.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项目有序推进,累计完成处置废渣约8万吨;

4.积极配合州环保局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清单核实工作,目前,企业信息采集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

5.全面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龙川江主要河流2个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比例52.9%,重点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2个备用水源地水质均满足饮用水环境质量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6.加强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规范处理、达标排放,保障龙川江水质达标,龙川江小天城水自动监测站正在建设;

7.积极参与“河长制”全面推行工作,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工作网络,制定印发了《龙川江南华龙川镇断面防污治污及河长制责任包保方案》,确保龙川江断面防污治污及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8.加强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完成了注册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涉及我县黄标车淘汰任务485辆,于11月10日全部完成淘汰。

9.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环保 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指出问题涉整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楚雄州反馈问题整改、全国第一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查交办整改、“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大检查专项行动。

10.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煤炭行业、生态和农村环境、环境风险源等重点领域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视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境信访投诉办理系统,2018年共受理环境信访76件,目前办结66 件,办结率86.84%。

11.2018年共办理环评报告表25家,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30份。

1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三线一单”的初次资料收集工作,按时完成我县小水电报表上报,抓好2018年“四个一百”重点项目的环评督促工作。

13.积极抓好南华县20个贫困行政村基础设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贷款项目,切实加强农村“一水两污”处理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14.我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已经通过州级评审,计划明年1月迎接省级考核验收。

15.紧扣2018年环境日主题,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广泛宣传,开展绿色创建,认真把法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明显。

16.委托云南圣清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每月对我县地表水、饮用水、环境空气、污染源进行监测,并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和环境信息公布。

17.做好2018年环境统计工作,及时清查统计上报我县县域内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

18.我局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10月13日顺利通过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已取得CMA证书,切实增强我县环境监测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

1.南华县环境保护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92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56万元,占总收入的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0.02万元,占总收入的42%。与上年对比减少3229.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局项目正在推进中,资金去年结转至今年使用,项目经费收入比去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76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37万元,占总支出的10.80%;项目支出2464.86万元,占总支出的89.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0.27万元,主要原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项目正在推进中,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款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环境保护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2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我单位招考录用职工,工资与福利支出有所上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为完成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项目推进中,按照工程拨付款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0.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65%。与上年对比减少180.3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按照实施进度拨付款项,且项目较去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全体员工养老保险支出29.95万元和工伤保险支出0.6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全体员工医疗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155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8%。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21.27万元,用于我局干部职工工资支出;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89万元,用于环境保护局日常行政业务及日常监管支出;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用于我局环境监测监管办公费用支出;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61万元,用于我局环境监测监管办公费用支出;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317.41万元,用于雨露历史遗留化工厂砷渣项目处置支出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出;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4.2万元,用于南华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和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质量考核开展的监测业务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全体员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0万元,支出决算为8.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持平,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不突破标准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把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29万元,增长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3万元,增长13.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3.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故接待费减少;二是开展污染源普查、项目施工监督、争脱贫攻坚下乡等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占41.59%;公务接待费支出5.13万元,占58.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日常监察监测监管工作经费和项目开展协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开展日常监管监察监测、接受上级督查、开展项目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标准提高,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48万元、工会经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差旅费0.004万元、公务接待费4.78万元、电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华县环境保护局资产总额2122.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31.57万元,固定资产90.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48.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8项,账面原值12.9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22.34

2031.57

21.67

69.1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6701111



附件【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201910100419488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