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1000
南华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办字[2019]3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南华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初审工作,指导社会捐助。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乡镇民政工作力量、村级民政事务员情况。
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情况排查工作,草拟《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现已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
(二)民政建设项目推进和储备情况。
1.农村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实施6个乡镇敬老院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设置床位156张,总投资1960万元,到位资金1500万元。目前,6个敬老院(雨露乡、罗武庄、红土坡镇、马街镇、五顶山、一街乡)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进入室内装修阶段。
2.养老服务体系项目。目前,全县已建成、在建、新增、改扩建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共16个,总建设规模7850.9平方米、配置床位总数209张。南华县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350万元,建设床位150张。目前,项目建设进入选址规划阶段。
3.南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50万元,规划占地31亩,建筑设计总面积2820平方米。
4.项目储备情况。2019年储备项目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个,经营性公墓建设1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2个。
(三)殡葬改革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调整充实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的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全县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召开了南华县殡葬改革推进会、南华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层层签订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同时,派出殡葬改革考察学习组,到玉溪、保山等地区学习殡葬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及时研究下发《南华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南民字〔2018〕23号)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组织县、乡、村三级工作力量,对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全县共统计上报大墓、豪华墓1049穴,活人墓462穴,涉及墓碑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20家,殡葬服务机构1家,涉及骨灰存放宗教场所2家。多次召开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从11家成员单位抽调26人组成4个专项整治小组,采取包片负责的方式,联合乡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深入各乡镇开展集中整治,对制造销售墓碑、棺材的相关经营单位和个人直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其在公告时限内自行整改,停止生产销售石碑、棺材等土葬用品经营行为。同时,加强对丧葬用品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建墓队和抬埋组织,全县范围内未发现非法经营性公墓、炒买炒卖墓地、无证销售殡葬用品等现象,民营殡葬服务机构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服务周到、收费合理。
三是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制定下发《关于划定全县火葬区范围的通知》,严格执行《南华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教育引导公职人员带头革除殡葬的旧风陋俗,带头实行遗体火化,财政供养人员(包括省州驻南华单位)亡故后不实行火葬或生态葬以及不入公墓的(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10个少数民族除外),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审批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由楚雄市殡仪馆及周边其他殡仪馆承担我县的遗体火化任务(我县殡仪馆还未建成)。同时,成立南华县殡仪馆,核定事业编制4名,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是大力实施惠民殡葬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开始,对本县户籍人口遗体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安葬,但不能享受国家丧葬补助的城乡居民遗体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具3000元,属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补助标准为每具4000元,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五是不断夯实基础设施。(1)完成殡仪馆建设。我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50万元,规划占地31亩,总建筑面积2820平方米。(2)大力推动城市经营性公墓建设。我县城市经营性公墓建设计划投资2.25亿元,规划占地500亩,目前,已完成选址规划,正在以公开招标方式优选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3)有序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我县计划投资1400万元,完成10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雨露乡福禄山公墓已完成可研规划,沙桥镇公益性公墓已完成选址工作,其余8个乡镇公墓正在开展选址规划工作。
六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清明节、中元节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殡葬改革主题宣传活动,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全县上下形成了支持、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重特大疾病两类人员”纳入低保保障落实情况。根据省州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南华县民政局关于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中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的紧急通知》并结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乡镇按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重特大疾病两类人员”纳入低保保障。
(五)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推进情况。接上级文件通知后,主动与县委编办进行多次对接,及时向县委编办上报《南华县民政局关于对乡镇农村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请示》,目前,正准备好登记所需的申报材料,与县委编办对接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
南华县民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000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2.89万元,占总收入的94.26%;其他收入574.66万元,占总收入的5.74%。与上年对比2017年南华县民政局决算总收入5528.36万元,增加4479.19万元,原因主要是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提高,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增多;救助财政拨款收入4530.04万元,增加5059.9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提高,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增多;其他收入998.32万元,减少42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其他项目投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47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63万元,占总支出的6.55%;项目支出7917.57万元,占总支出的93.45%。与上年对比,2017年基本支出638.46万元,增加83.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所有人员调资补发及在职人员减少;2017年项目支出4967.18万元,增加了295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4.63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基本支出638.46万元,增加83.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所有人员调资补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95万元,主要原因不明晰经费的范围(2017年主要统计的是民房火灾保险和各种慰问金)。具体项目是州级配套的困难群众工作的相关经费、物资管理经费、福彩工作经费,县级配套的双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42.82,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幅度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有所上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9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人员补助和各种救助救济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1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灾害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的153.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预算的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91.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扶贫工作力度加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15万元,下降15.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7万元,下降3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6万元,增长57.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燃油费2017年底进行了部分冲值,在2018年度中压缩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万元,占55.09%;公务接待费支出2.78万元,占44.9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的统计的是县级配套资金,2018年统计的是包括上级补助资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机关办公经费、报刊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华县民政局资产总额6212.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11.14万元,固定资产1501.02万元,在建工程1000.50万元,政府储备物资300.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58.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7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212.79 |
3411.14 |
1366.74 |
39.65 |
94.63 |
1000.50 |
300.1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7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末资产合计6212.7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346.76万元,占总资产的53.87%,其他应收款64.38万元,占总资产的1.04%,固定资产1501.02万元,占总资产的24.16%。其他应付款103.06万元(殡仪馆建设保证金及福利中心保证金),占总资产的1.66%。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