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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南政复〔2003〕17号)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的主要职能是:多渠道筹措建设开发资金,集中管理县级财政用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部分社会事业项目的经营性建设资金,认真实施好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对县安排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优势产业项目以及国家和省、州在我县的重点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批准的融资业务方式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由1 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其中:一级预算单位 1 个。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县开投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公司和县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公司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通过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严控风险。一年来,县开投公司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统一到抓好融资工作,就是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思路上来。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习经济管理、金融政策、银行贷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开拓视野,有力地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为做好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充分认识到县开投公司作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承接平台,资金流动量大,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也有较大风险,要求我们时刻保持警醒,要正视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沾沾自喜,骄傲自满,绝不能放弃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和县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坚持整治“四风”问题,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以融促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县开投公司与金融机构建立起良好畅通的沟通渠道,以县开投公司、城乡投公司为承贷主体,积极与国开行云南省分行、农发行楚雄州分行、浦发银行楚雄分行,州开投公司进行合作,把握政策机遇,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扩大融资规模,尝试做好城市基础设施、脱贫攻坚、工业发展、交通、水利、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产业园区建设等领域政策支持发展项目融资的争取合作相关工作,确保资金按贷款融资合同时限足额到位,保证我县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最新变化,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准确把握上级资金投向,用足政策性银行支持发展领域条件,加大与上级部门汇报力度,有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管好用好县开投公司、城乡投公司承接各类扶贫资金143,751.635万元,其中: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78,880万元;省扶贫公司各类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资金24,871.635万元(2016年到位资金11,956.635万元,2017年12月15日承接专项贷款到位资金12,845万元,补足2016年欠拨专项贷款资金70万元);南华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40,000万元。融资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快了我县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支柱产业建设步伐,缓解了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资金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建设,城乡交通路网建设和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等事关全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领域,确保我县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建设顺利实施,一大批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发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3、诚实守信、积极维护政府信用和公司信誉。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付息时限,筹措调度资金,认真抓好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积极维护政府信用。
4、超前研究谋划,强抓项目储备,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工作。一是做好项目储备。筛选符合政策支持发展项目,建立项目库,做好争取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二是深入挖掘,做好后续项目储备。按照国家投融资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和重点,围绕国家支持的领域,不断充实一批有市场、有前景、牵动全县发展的新项目、大项目,重点推进储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各项手续,一旦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做到及时上报,争取获得更多的政策性资金支持;四是超前谋划,争取主动。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最新变化,不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准确把握上级资金投向,结合全县发展实际,筛选储备符合上级投资导向政策的重点项目,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做好争取政策资金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加强与项目单位的沟通衔接,超前梳理各类申报材料,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帮助相关单位和企业完善手续、备齐资料,确保各级政策出台后,立即组织上报,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抓紧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不断完善和充实项目储备库。
5、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提高平台公司融资能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大,发展后劲不足,财税收支矛盾突出,重点工作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紧缺的实际,为积极有效破解融资瓶颈,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我县投融资工作进一步开展,有效缓解财政压力,确保我县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县开投公司在融资渠道方面挖掘潜力,对准公共产品、基础设施等特点,构建存量资产保值增值的制度体系,增强资产变现能力,合理盘活好部分闲置的国有资产,目前已完成相关前期工作。
6、加强信贷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县开投公司紧紧围绕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全力做好融资和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在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上,严格按照《楚雄州信用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断完善融资工作流程,严格项目资金拨款程序,及时融入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跟踪检查,督促项目资金用款单位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了我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严细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县开投公司负责承接扶贫领域重点建设项目融资贷款,县开投公司、县城乡投公司承接扶贫领域资金61,956.635万元。严格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南华县易地扶贫搬迁有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楚雄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不断完善融资工作流程,严格项目资金拨款程序,按工程实施进度及时把融入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跟踪检查,督促项目资金用款单位做到专款专用。重点做好各类资金到位融资贷款的使用管理,进一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及时收集提供资金拨付所需相关资料报送资金监管银行审核,加快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提高资金支用效率,减少资金沉淀,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7、沉下身,真正做到“身入群众”力所能及帮扶。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对沙桥镇石桥河村委会进行挂包帮扶,把解决群众困难问题作为挂包帮扶贫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积极谋划,狠抓落实,积极主动与县级有关部门和挂包村、组沟通协调,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我公司主要领导多次带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到挂钩扶贫联系村委会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结合单位和帮扶对象实际制定扶贫工作方案。适时组织公司干部职工向贫困村特困户献爱心,挂包干部个人慰问为贫困户均300元,干部职工捐款1800元。
第二部分 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收入合计99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07万元,占总收入的96.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79万元,占总收入的3.59%。与去年147.9984万元对比,今年预算收入上升849.8616万元,上升574.24%,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预算调整:(1)由于融资项目多,财政拨入资金及基金偿还借款本息及缴纳税金;(2)由于我单位有人员调入,人员工资增加;同时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支出合计993.99万元。其中:基本支62.49万元,占总支出的6.29%;项目支出931.50万元,占总支出的93.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48.4343万元对比,今年预算收入上升845.5557万元,上升569.65%,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1)用财政拨入调整预算资金及基金支付部分融资项目借款本息及缴纳税金;(2)单位人员增加、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提高,导致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49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人员及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1.50万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用财政拨入调整预算资金及基金支付部分融资项目借款本息及缴纳税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5.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人员和日常基本支出,融资工作支出、解决相关遗留问题费用支出和催收融资借款本息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人员养老、工伤保险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79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9%。主要用于举借债务本息偿还及缴纳税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106.43万元,主要用于偿还财政融资手续费及应付利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2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102万元,完成预算的72.9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9674万元,下降8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825万元,下降8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849万元,下降88.5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的相关规定,减少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万元,占27.02%;公务接待费支出0.8102万元,占72.9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各项投融资工作及债务催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1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1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3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