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556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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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马街镇概况
(一)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字[2011]70号)精神,马街镇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国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茅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自治,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乡村振兴等。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街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华县马街镇财政所),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政府、党委、人大、财政所、国土和村镇规划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镇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72人,在职72人,比2017年72人相同。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689,360.1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89,360.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00.00元),其他收入259,808.00元,上年结余2,450,000.00元。
2018年度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对比:2018收入较2017年减少6,055,125.80元,减少原因为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投入大,整乡推进项目预算10,000,000.00元。
马街镇2018年度本年支出14,286,488.7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6,488.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000.00元、其他收入支出259,808.00元),年终结余3,852,871.40元,其中项目结余3,852,871.40元。
2018年度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镇加快项目进度并按项目进度拨款。
2018年度用于保障马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30,256.74元。与上年8,841,484.94元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其中指出明细为:
1、2010101.行政运行429947元;
2、2010301.行政运行3633691.25元;
3、2010601.行政运行 386267.34元;
4、2013101.行政运行541929.91元;
5、2070109.群众文化180345.17元;
6、2080101.行政运行347200.9元;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7426.2元;
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466.64元;
9、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1840.91元;
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0071.48元;
1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1562.72元;
1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0177.59元;
13、2120101.行政运行103455.9元;
14、2130104.事业运行1797609.77元;
15、2130204.事业机构199075.69元;
16、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360728.27元;
17、2210201.住房公积金51846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马街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16,040.00元。与上年21,628,809.00元对比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实施的财政扶贫项目较多。
2018年度与2017年度项目支出情况对比:2018年项目支出较2017年减少17,212,769.00元,减少79.58%,减少原因为2018年扶贫项目已实施完毕,无新增扶贫项目。
支出明细为: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000.00元;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150000.00元;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11400.00元;
208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360.00元;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18720.00元;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000.00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0000.00元;
2130505.生产发展29000.00元;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341560.00元;
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街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6,488.7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61,835.50元。主要用于政府、党委、人大、财政等部门的基本支出以及相关的项目支出;
2.文化体育(类)与传媒支出180,345.17元,主要用于马街镇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在编人员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1,362,294.65元,主要用于马街镇10家预算单位各类社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基本支出。
4、医疗卫生(类)与计划生育支出650,531.79元,主要用于马街镇10家预算单位基本医疗保障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1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灾害相关农业生产资料的补助。
6、城乡社区(类)支出103,455.90元,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基本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5,857,973.73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林业、水利)基本人员支出、村委会人员支出及办公经费支出、扶贫相关项目支出等。
8、住房保障(类)支出518,460.00元,主要用于马街镇10家预算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镇三公经费468000.00元,2018年我镇三公经费290900.00元本年度与上年相比减少38%。主要原因是我镇尽量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马街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不突破标准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把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900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48900元,公务车辆购置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为69.71%;公务接待费支出142000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42000元,宫内公务接待286批次2842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为30.29%。
马街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3,643.85元,与上年170,660.89元对比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马街镇10家预算单位(含事业单位)所有指标下到政府并在政府进行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相关支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马街镇资产总额9,329,153.40元,其中,流动资产3,852,871.40元,固定资产5,476,282.00元,其中固定资产房屋4,148,954.00元,车辆保有辆3辆778,000.00元,累计折旧549,32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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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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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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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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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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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329,153.40 |
3,852,871.40 |
5,476,282.00 |
4,148,954.00 |
778,000.0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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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32400556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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