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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2.协调全县民族关系,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促进各民族团结互助。
3.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民族经济与文化教育事业的政策与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
4.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5.根据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办理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
6.依法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和违法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国敌对势力渗透活动的斗争,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反动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南办字〔2019〕26号文件,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示范创建股、民族股和宗教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为根本途径,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及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1133”行动,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扎实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1.聚焦主题,始终坚持扛牢压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不断凝聚“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共识,坚决扛牢压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均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示范创建领导机构,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和“三级书记”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制,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2.聚焦主线,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推进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同频共振,持续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多形式、多渠道教育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抓住对中华文化认同这个“根”和“魂”,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群众教育。
3.聚焦发展,始终坚持示范创建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深度融合。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加快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向更高水平发展;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美丽县城、美丽公路、美丽乡村、美丽景区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公务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1.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3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对比上年有所增加,具体是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档次,同时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后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41.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1.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30万元(本级财力241.3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对比上年有所增加,具体是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档次,同时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后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1.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后随之增加;项目支出18.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档次。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2301行政运行174.07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18.3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7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3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2.1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48.65万元,30102津贴补贴61.59万元,30103奖金4.0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4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50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2.12万元,30201办公费1.2万元,30202印刷费0.05万元,30205水费0.7万元,30206电费0.4万元,30207邮电费1.2万元,30211差旅费0.75万元,30215会议费0.05万元,30216培训费0.0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4万元,30226劳务费1.05万元,30228工会经费1.6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9.78万元,30305生活补助13.3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1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71.4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新增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37.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37.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有2个,资金总额18.30万元。本部门预算绩效总体为: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不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提升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水平,确保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全县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各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南华县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万元,其中:办公费0.2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05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工会经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发生变化,因人员数字没有发生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也没有发生变化,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