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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5〕32号)精神,设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5、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拟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8、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9、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
15、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16、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18、负责知识产权职责和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专利执法职责。
19、负责盐业执法职责。
2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为一级预算单位,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人事股(监察室)、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企业(个体)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监察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价格监督检查股、知识产权管理股)、10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川市场监督管理所、雨露市场监督管理所、沙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五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一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罗武庄市场监督管理所、红土坡市场监督管理所、五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马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兔街市场监督管理所)。2020年年末有人员编制91人,实有在职职工8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紧紧围绕州委“1133”战略部署,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时间三天行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的广泛应用,继续放宽市场准入,扩大对外资、民营企业开放领域,扩大教育、医疗等服务业开放;深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审批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建立部门涉企信息归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全面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公示,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严守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建立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聚焦网络订餐等重点渠道,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把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做好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建立综合维权机制,完善消费诉求渠道,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水平。
3、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各种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做法。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价格、网络、广告监管,保障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创造、保护发明,为优质企业发展腾出市场空间。
4、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企业对产品质量保障措施的承诺公示,让广大群众监督企业责任落实。加快完善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统一生产与流通领域、线上产品与线下产品监管,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改革和军民融合,更好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作用。
5、完善智慧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效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监管方式,建立公正简约监管机制,提升综合监管、综合执法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建立违法严惩、巨额赔偿、内部举报人、风险分担的社会保险等制度,解决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监管难度大的问题。
6、树立消费至上理念,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新时代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科技变革加快,新的消费领域、新的消费模式、新的消费热点不断涌现,既是经济发展中的亮点,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福音,也对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新要求新挑战。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人员个人的事,是我们每一位市场监管干部都必须承担起的责任。要针对突出问题,创新维权模式,完善维权机制,通过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7、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建立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市场综合执法是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推进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是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任务,是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监管执法体制不完善、权责不清晰、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程序不规范、队伍能力不适应、多头重复执法与执法不到位等矛盾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按照构建统一、权威、高效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的要求,结合省州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监管执法队伍、理顺监管执法职责、明晰监管执法规则、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加强技术装备保障、推动部门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8、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促进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发展。把握经济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对一些影响范围广、涉及百姓利益的市场领域,加强监管方式创新,依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围绕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商品或服务,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格规范互联网广告,依法惩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创新广告监管方式,加强广告监管平台和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建设,健全广告监测制度体系。三是加强相关领域规范管理。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动商品质量合格、自律制度健全,深化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好旅游、野生动物保护、拍卖、文物、粮食等领域规范管理。加强合同监管,加大打击合同欺诈力度,强化经纪人监管。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收费服务行为。加强“扫黄打非”和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犯罪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完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与运行保障机制,健全安全监管制度,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提升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能力,建立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平台。实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9、加强大数据监管,推动市场监管信息化现代化。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增强市场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推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信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大数据广泛应用。在登记、质量安全监管、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率先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实验室,推进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建设,以市场监管信息化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事业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0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6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0.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9.1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末结转数大于2020年年末结转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59.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0.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8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0.24万元(本级财力1520.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02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年末结转数大于2020年年末结转数。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0.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2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5.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98.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81.92万元,主要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410.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缴交各类保险。
2、商品服务支出103.96万元,主要由于支付机关运行费用,其中:办公费1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1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9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批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及项目经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四品一械”】“四品一械”是指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各项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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