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947500000
附件1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党委、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合作社和创新联合社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开创南华县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华县供销社属于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全县城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设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经济贸易发展股、社有资产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履行为农服务职责。(1)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2)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3)构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4)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步伐。(5)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6)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2、健全管理机制,厘清服务职责。(1)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2)创新联合社治理机构。(3)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4)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5)规范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兼职管理。(6)建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
3、强化供销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1)加强推进县级社建设。(2)分类推进基层社建设。(3)积极推进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4)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4、强化政策支持,积极稳妥地解决基层供销社改革改制历史遗留问题。(1)有序解决基层供销社改革改制后留守人员的问题。(2)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改革发展。(3)保护供销社依法用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车辆在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使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15.52万元对比,同比增加支出57.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时我单位在职人数为15人,2021年在职人数为17人,增加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72.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2.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2.85万元(本级财力372.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15.52万元对比,同比增加支出57.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时我单位在职人数为15人,2021年在职人数为17人,增加2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72.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85万元,与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 315.52万元对比,同比增加支出52.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时我单位在职人数为15人,2021年在职人数为17人,增加2人;项目支出5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的重要批示,确保完成供销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2021年增加了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4.36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3万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4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5.56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9.08万元,2160201 行政运行:275.06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19.2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367.85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77.88万元,30102 津贴补贴:164.82万元,30103 奖金:6.49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63万元,30109 职业年金缴费:8.94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42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08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4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19.22万元,30201 办公费:1.5万元,30205 水费:0.1万元,30206 电费:0.4万元,30207 邮电费:0.5万元,30211 差旅费:0.4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1.8万元,30228 工会经费:3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4.94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30301 离休费:14.36万元,30305 生活补助:2.13万元。
项目支出5万元 ,其中:30201 办公费:5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较上年0.4万元增加1.4万元,增长3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0.4万元增加1.4万元,增长3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往年预算时优先考虑办公、公务、工会经费、党报党刊、残疾人保障金等保障机构运转及刚需费用,未在年初预算中足额预算公务接待费,导致实际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增加,为解决历年审计中反映的超预算列支接待费用的情况,2021年预算时我单位优先考虑了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预算支出】:一般预算支出是指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一般预算支出类别分为以下29类: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发行资金、简易建筑费、地质勘探费、科技三项费用、流动资金、支持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工业交通等部门事业费、商业部门事业费、城市维护费、文教事业费、科学事业费、其它部门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国防支出、行政管理费、武装警察部队支出、公检法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债务支出、对外援助支出、支持不发达地区支出、其它支出、总预备费、预算调拨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卫生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经费。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1年单位公用经费为8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 水费:0.1万元; 电费:0.4万元; 邮电费:0.5万元; 差旅费:0.4万元; 公务接待费:1.8万元; 工会经费:3万元; 慰问费0.3万元。
较上年7万元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2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947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