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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华县林业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南华县林业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及荒漠化。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抓好核桃基地建设。结合全县实际种植核桃基地面积达到县政府的目标,计划整合项目,新增核桃种植面积。
(2)积极推进和实施好二期天保工程项目建设。认真组织乡镇实施,力争圆满完成省州下达我县的森林管护任务和公益林建设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森林覆盖率和林分质量,提高林下资源野生菌的产量和品质,提高林农收入,把我县打造成一个生态优良,山川秀美的野生菌王国。
(3)大力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力争新建新能源建设,组织农村能源技术员进村入户对农村能源用户开展技术服务。
(4)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完成州下达的2019年森林防火各项控制指标,力争在2019森林防火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5)开展好林业科技培训。计划在乡镇举办核桃栽培管理技术、野生菌保育促繁等技术培训班,切实把林业实用技术传送到林农手中,不断提高林农的科学经营管理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2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0.87万元,占总收入的90.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61.07 万元,占总收入的9.49%。与上年2018年7,477.99 万元对比增加2,643.95 万元,增幅35.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2018年6,504.10万元对比增加2,656.77 万元,增幅40.85%,其他收入与2018年973.89万元对比减少12.82 万元,减幅1.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相应项目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751.4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16 万元,占总支出的13.27%;项目支出8,457.30 万元,占总支出的86.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2018年度7622.08万元对比增加2,129.38 万元,增幅27.94%,其中,基本支出1,294.16 万元与2018年度1,367.62万元对比减少73.46 万元,减幅5.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项目支出8,457.30 万元与2018年度6,254.46万元对比增加2,202.84 万元,增幅35.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支出大,相应项目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4.16 万元。与2018年度1,367.62万元对比减少73.46 万元,减幅5.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1,271.0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0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57.30 万元。与2018年度6,254.46万元对比增加2,202.84 万元,增幅35.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支出大,相应项目增多。
2019年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南财建〔2019〕34号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州级专项资金35.50万元;
2、南财农〔2019〕71号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1.06万元;
3、南财农〔2018〕5号天保管护项目资金94.77万元;
4、南财农〔2019〕12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149.33万元;
5、州林草局拨入森林联合管护经费12.00万元;
6、南财农〔2018〕83号路域桉树替换项目138.89万元;
7、南财农〔2019〕17号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2,049.76万元;
8、南财农〔2019〕27号2019年陡坡生态治理补助资金330.00万元;
9、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拨入管护经费12.00万元;
10、人社局拨入公益性岗位补贴、保险补贴56.16万元;
11、南财预〔2019〕303号2019年乡镇森林防火专业队延期养队经费14.85万元;
12、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拨入草原监测经费0.25万元;
13、楚雄林业局拨入2020年联合管护经费3.50万元;
14、南财建〔2019〕35号森林资源培育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长江防护林三期250万元,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60万)307.00万元;
15、南财建〔2019〕45号2019年特殊林木培育基地等其他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00万元;
16、南财农〔2018〕89号第二批中央财政发展资金2.88万元;
17、南财农〔2017〕44号鹦鹉山管护站点建设资金30.00万元;
18、南财农〔2019〕12号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563.46万元;
19、南财农〔2019〕20号2019年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63.06万元;
20、南财农〔2019〕39号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州级列支管护补助资金30.00万元;
21、南财农〔2019〕51号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46.02万元;
22、南财农〔2019〕47号州级林业专项资金1.00万元;
23、南财农〔2019〕22号省级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38.93万元;
24、南涉组〔2019〕17号林业发展资金30.57万元;
25、南财农〔2019〕14号2019年州级森林防火资金5.00万元;
26、南财农〔2019〕41号2019年省级森林防火资金19.00万元;
27、南财建〔2019〕36号2019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中央基建投资预算74.50万元;
28、南财建〔2019〕34号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州级专项资金11.00万元;
29、南财预〔2019〕24号2019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2.70万元;
30、南财预〔2019〕49号2019年度森林防火经费250.00万元;
31、南财农〔2019〕47号州级林业专项资金1.00万元;
32、南财农〔2018〕5号项目管理费用项目8.89万元;
33、南财预〔2018〕469号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整改及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
34、南财农〔2019〕113号昆明至丽江高速公路楚雄段绿化美化工程建设项目补助经费300.00万元;
35、南财农〔2019〕51号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1,081.97万元;
36、南涉组办发〔2019〕1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00万元;
37、南财农〔2019〕64号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150.00万元;
38、南涉组办法〔2019〕6号2019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70.76万元;
39、南财预〔2019〕155号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730.00万元;
40、南财农〔2018〕102号花椒产业项目123.00万元;
41、南财预〔2019〕49号2019年度森林防火经费250.00万元;
42、南财预〔2019〕390号云台山风电场拆除补助资金112.99万元;
43、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拨入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经费1.00万元;
44、南财预〔2019〕158号2019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00万元;
45、南财预﹝2019﹞626号保护区拆除补助资金8.51万元;
46、南财预〔2019〕560号护林员补助资金18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8.78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9%。与2018年度6,851.76万元对比增加1,787.02 万元,增幅26.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支出大,相应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6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102.0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18%。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2,829.3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5%。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3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长江生态恢复保护项目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3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生态恢复保护项目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24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单位下拨给各乡镇、村委会的森林防火经费及护林员工资;
(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13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路域桉树替换种植采购项目;
(5)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4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3%,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作及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3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作、陡坡生态治理及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5,49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6%。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35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单位按规定发放职工绩效工资及奖金;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61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单位按规定发放职工绩效工资及奖金;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30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公益林建设项目及长江防护林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公益林建设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1,43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2%,主要用于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资源管护及天保工程管护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湿地公园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3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10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保护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林业相关工作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39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0%,主要用于昆明至丽江高速公路段绿化美化、陡坡治理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4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42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建设及公园绿化、基础设施建设;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7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类)83.0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8 万元,支出决算为40.44万元,完成预算的40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79万元,完成预算的76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5 万元,完成预算的145.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车辆使用次数较多,追加相应的三公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37.62万元增加2.82 万元,增长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1.79万元,与2018年度27.46万元相比增加4.33 万元,增长1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5万元,与2018年度10.16万元相比减少1.51 万元,下降14.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9 万元,占78.61%;公务接待费支出8.65 万元,占21.3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森林防火、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5 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5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森林防火、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6万元,与2018年度58.20万元对比减少35.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0.77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1.63万元、邮电费5.03万元、差旅费共支出8.45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394.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4.21万元,固定资产480.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2018年度1,123.20万元增加271.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相比2018年度487.27万元减少6.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15项,账面原值98.3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4004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