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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规范,并依法进行管理。
(2)、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业发展政策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业基础建设、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协调重大文化艺术赛事活动。
(5)、拟订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博事业发展规划,保护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博物,做好优秀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和弘扬工作。
(6)、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指导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和专业艺术团队业务建设,督促开展专业文化工作。
(7)、指导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旅游综合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对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8)、负责对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业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内部资料的审读、审批和日常监管,负责中型以下印刷企业的审批监管,负责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9)、统筹规划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各类体育协会,负责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有关管理工作;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省、州、县体育竞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工作;落实反兴奋剂措施,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成果推广,管理体育彩票销售。
(10)、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协调做好旅游资源调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拟订并推广旅游行业的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依法依规对旅游企业进行管理、监督;抓好景区开发、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和行业协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运输、景区治安、市场秩序管理工作、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11)、做好广播、电视、电影行业管理,开展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安全播出;负责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和管理;审核申报全县广播电视台(站)、转播台(站)、微波中继站、多路无线发射站的建设和撤销,以及相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基层广播电视电影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旅游三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州下达我县旅游三大经济指标任务为:接待国内游客385万人次,海外游客187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9.18亿元。全年,我县共接待国内游客416.6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8.2%,同比增30%;接待海外游客224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19.7%,同比增37.42%;实现旅游业收入59.2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0.4%,超额完成了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
2.餐饮住宿业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32家住宿餐饮达限企业营业额为3.047亿元,同比增长27.49%。其中:8家住宿业营业额为1.03亿元,同比增长25.68%;24家餐饮业营业额为2.017亿元,同比增长28.42%。三是文化娱乐业经营情况:2019年,州下达我县文化娱乐业第一、二、三、四季度的增长目标任务为:文化企业(30%、28%、29%、29%);娱乐业(30%、28%、29%、29%)。2019年,我县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完成3570万元,同比增30%;娱乐业营业收入完成2350万元,同比增29%。
3.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一是年内计划投资8亿元旅游重点项目(支撑项目分别为:瑞特国际城市综合体、两旗海生态文化湿地公园、土城桥生态湿地公园、咪依噜风情谷彝人小镇提升改造、悦丰白芨庄园等),1至11月,累计完成投资9.4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7.6%;二是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年内,完成了咪依噜风情谷景区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建设。目前,智慧景区建设及涉旅企业诚信评价休系工作和运营维护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投资140万元,完成两旗海湿地公园、咪依噜风情谷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德茂庄园二期等9座旅游厕所建设。四是投资110余万元,完成了楚永攀古镇精品自驾游线路规划编制、咪依噜风情谷智慧景区、涉旅企业诚信评价等“一部手机游云南”南华板块建设工作。2019年以来,共争取上级部门下达实施项目四类,共计补助资金255.4万元。1至1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4.3亿元的30%;第六招商组完成策划包装项目17个,完成签约项目8个,争取州外到为资金2.09亿元。
4.文化活动开展情况:一是圆满承办“南翔·南华一家亲系列文化活动”“中国·南华第十六届野生菌美食文化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南华县首届农民文艺汇演暨农民体育运动会”“星光大道南华赛区选拔赛”等大型文化活动。二是咪依噜演艺公司结合十九大精神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政策宣传,开展演出活动95场次,各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内农村业余文艺队开展群众文化活动480余场次。同时,不断创新免费开放载体,强化全县“两馆一站”借阅、参观、上网、巡回展、培训等服务。今年以来,全县“两馆一站”共接待群众达11.8万人次。三是建立了以县级“两馆”为总馆,10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为分馆,128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网络,采取数字化建设及服务延伸模式,全面开展总分馆建设。年内,完成了10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分馆标牌、分馆制度牌,128个村(社区)基层服务点服务标准的制作及上墙。并按照统一数据平台,规范运转服务的原则,采取分馆、分站采购的模式,建设文化馆、图书馆大数据平台,文化站服务监测系统。四是认真抓好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大力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加强省、州、县传承人的申报、管理和考核,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认定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项、代表性传承人16人;成功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项、州级代表性传承人16人。同时,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境内未发生文物安全事故。五是圆满完成“楚雄州2019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新剧(节)目展演”,并取得全州一等奖的好成绩。
5.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一是紧紧围绕“提质、扩面、优服务”的总体思路,加大对餐饮服务业环境提升、服务提质的考核奖励力度,年内,完成了县城233家“名厨亮灶”工程。二是以“中国·南华野生菌美食文化节”品牌为引领,依托南华高原特色农产品优势,成功举办雨露白族正月灯会,沙桥洋芋节、萝卜节以及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节等节日节庆活动,逐步打造一乡一特色,一镇一品牌的乡村旅游品牌。三是充分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资源,今年8月,我县于美食文化节前至上海机场航站楼设立宣传展位,通过民族文化展演、彝族刺绣及野生菌产品展示等方式开展为期1周的宣传推广及半个月的特色展品、民族文化(乡愁小镇)展示,进一步提升“世界野生菌王国、中国野生菌美食县、中国野生菌之乡、中国核桃之乡”品牌的知名度及影响力。四是以生态美食为引爆点,邀请中央、省、州主流媒体到我县深入采访报道,拍摄美食专题栏目,为游客了解南华、体验南华和投资南华搭建了平台,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前往南华旅游购物、品尝美食。五是全力抓好平台建设,智慧旅游迈出新步伐。在全面提升旅游上线资源质量、加快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及涉旅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抓好景区的运营维护工作,重点抓好咪依噜风情谷景区已建设的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慢直播、无线网络覆盖等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同时,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完成咪依噜风情谷景区管理、服务等系统建设,目前,正着手申报以奖代补。并持续抓好“游云南”APP及“游云南智慧景区”小程序二维码的推广宣传力度,最大程度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全面展示我县旅游资源产品,让更多游客认识南华、了解南华。六是继续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与脱贫攻坚工作互融共生,融合发展。按照“覆盖全域、统筹兼顾、层次分明、彰显特色”的原则,将乡村旅游发展作为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主力军,加快建设以咪依噜风情谷为引领的乡村旅游示范区,加强行业培训,依托文化和旅游带动脱贫。一方面进一步深度挖掘自身资源禀赋优势,找准发展定位。结合“美丽县城”、“美丽南华”建设,全域旅游发展、特色小镇、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及旅游汽车营地建设、节庆品牌培育、康养旅游发展、特色餐饮暨明厨亮灶等项目建设,着眼唯一性、独特性,突出打造以特色餐饮为主体的示范特色亮点,不断提升南华旅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另一方面加强与云南本色云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接洽联系,促进该公司与我县旅游商品及农副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加工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合作,依托由“本色云品”项目提升我县旅游商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目前镇南月琴、七彩彝刺绣、咪依噜天然食品等相关产品已经上线,将旅游发展与脱贫攻坚后续巩固和富民强县紧密结合,互融共生,协同发展。
6.文化旅游市场工作情况:一是切实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全面实行“双随机”抽查;二是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认真开展“清源2019”、“秋风2019”、“净网2019”,“护苗2019”、“剑网2019”等专项行动;三是不断完善旅游市场管理机制。于今年5月31日挂牌成立《南华县旅游商品退换货中心》,印发《南华县旅游“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完成相关制度建设,由县财政设立3万元旅游商品退换货先行垫付专项资金,于今年6月1日正式运转。四是持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至12月,共组织执法检查12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音像制品销售、出版物经营、印刷复制企业等文化经营场所134家次,收缴非法书报刊9册,收缴宣传封建迷信印刷品11件(册);受理群众举报1起,立案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件1件,排查隐患3(处),要求限期整改3(处),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29份,发放消防安全宣传材料66份;出动文化旅游市场整治执法人员9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辆次,对全县4家大型购物超市、8家星级宾馆、1家旅行社、21家歌舞娱乐场所、4家网吧、2家影院、1家印刷厂、3家书店及楚大高速公路菌王巢服务区、毛板桥停车区、灵官桥服务区及咪依噜风情谷景区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10次,日常巡查11次,处置旅游投诉6起,办复率及游客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3月机构改革前下属9个站所,改性后12月下属机构6个站所。决算单位为1 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我局编制共有4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9人,我单位实有人数共70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18人员,其他人员 10人(其中:遗属 4人,临时工6人)。单位人员在上年基础上减少40人,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化转。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0.6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82.38%;政府基金财政预算收入25.80万元,占总收入的1.88%,其他收入216.06万元。占总收入的15.74%。与上年对比减少739.62万元,减少35.02%。总支出14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52万元;占支出总数54.47%,项目支出646.66万元占支出总数45.53%.本年支出比上年1417.27万元,比上年减少49.95%。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化转,项目化转,导致资金收入化转。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总支出14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52万元;占支出总数54.47%,项目支出646.66万元占支出总数45.53%.本年支出比上年1417.27万元,比上年减少49.95%。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化转,项目化转,导致资金收入化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3.52万元。与上年对比基础上有明显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化转,项目化转,导致资金收入化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6.66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化转,项目化转,导致资金收入化转。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38%。与上年对比支出明显减少,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化转,项目化转,导致资金收入化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0.6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82.38%;政府基金财政预算收入25.80万元,占总收入的1.88%,其他收入216.06万元。占总收入的15.74%。与上年对比减少739.62万元,减少35.02%。总支出14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52万元;占支出总数54.47%,项目支出646.66万元占支出总数45.53%.本年支出比上年1417.27万元,比上年减少49.95%。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化转,项目化转,导致资金收入化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7万元,完成预算的5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预算的9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3万元,完成预算的36.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化转,项目化转,导致资金收入化转和节约开支。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48万元,下降19.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6万元,下降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下降10.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化转,项目化转,导致资金收入化转和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6万元,下降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下降10.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5万元,与上年对比明显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职能化转,项目化转,导致资金收入化转和节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012.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4.33万元,固定资产828.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3.2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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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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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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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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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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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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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12.4,5 |
184.33 |
828.12 |
3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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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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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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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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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240023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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