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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102601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2021年10月22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24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6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根据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编办发〔2019〕45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龙川江水体达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南华县小天城断面水体达标工作方案》和《龙川江南华县龙川镇段以及县城排水河道东小河、西小河河长制工作网格化管理保护实施方案》等方案要求,结合“河长制”工作,开展网格化管理,对龙川江沿岸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出问题交由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南华县龙川江上游毛板桥水库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县城截污管网改造等项目正有序推进中。《南华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2020年地表水水质得到较大改善,龙川江流域小天城考核断面水质1、3—6月为Ⅳ类,2、7—10月为Ⅲ类;毛板桥断面水质1—9月为Ⅲ类,10月为Ⅳ类,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改善,达到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标准,优良率为68%,水质达标率为95%。。强化日常监管监测,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南华县共有兴隆坝水库、龙山水库、老厂河水库3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完成环境保护区规划划定,2020年至今9月年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二是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气十条”,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对施工扬尘监管。紧盯企业脱硫脱硝升级改造工作,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拆除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6台,完成脱硫脱硝改造砖厂13家。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环保监管工作,实施在线监管,实行每月环检线监管调度,目前共上线检测10925辆,合格车辆为9786辆,合格率89.25%,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日常监管,到目前完成363台;完成禁燃区划定工作,南华县县城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已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2020年至今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三是稳步打好净土保卫战。认真落实《南华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清单核实工作。在疫情期间突出抓好医疗垃圾的集中处理,实现医疗垃圾的定点收集、密闭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实行工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我县危险废物处置率达98%。加快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项目扫尾工作,该项目已通过省、州环保专项验收,正在开展覆土复绿、政府审计、工程总验等工作。

四是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通过10个乡镇、各相关单位及广大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工作员2年多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相关同志被国家环保部授予污普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2.当下改长久立,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制定我县各项具体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压实整改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巩固整改成果、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宣传教育,采用牵头落实、通报、约谈等措施,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逐项抓好整改,今年共向相关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发送《整改工作提醒函》7份。目前,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9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7个,正在抓紧整改问题3个,整改率达96.7%。

3.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完成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完成了上划人员核实和锁定工作,及时成立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完善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对我县重点建设项目、扶贫开发民生工程设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2020年完成环评报告表审批项目11个,待审批1个,登记表备案94个,督促企业完成自主验收备案21个,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帮助。争先进位抓落实,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今年1月份一街乡、罗武庄乡和马街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通过验收公示,待命名。目前,全县10个乡镇中,五街镇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已通过技术评审待公示命名,其余9个乡镇申报省级生态文明乡镇正待命名,128个村(社区)均已通过州级生态村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通过验收正待公示命名。

4.严格执法抓监管,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扎实开展环境法治工作。加大对重点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监察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加强环境安全日常监管,检查县城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和医院医疗废物转运共20余次,确保我县环保安全,为疫情防控做出积极支持。二是有效调处污染纠纷。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实行“12369”环境投诉热线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调处污染纠纷,依法进行处理,今年受理环境信访54件,完成办理回53件,结案率98%。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三是强化环境执法。严格按要求开展大练兵工作,认真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共查处案件4件,共计罚款23.6万元。加强辐射监管,一年来我县辖区内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5.强化保障抓能力,提升环境监测服务监管水平。配齐配强监测队伍,强化业务技术能力,完成省州对我县监测站的能力验证和质量控制考核,顺利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每月对地表水进行1次监测,对3个县级饮用水源进行每月应急监测和季度例行监测,同时按要求开展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小天城水质自动监测站将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行维护,按省州要求进行监测数据平台管理。认真开展常规监测,为环保科学决策和环境执法提供真实、详实的数据。完成了2019年环境统计工作,扎实开展2020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6.积极谋划抓项目,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抓好项目投资工作,深入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今年来我分局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816万元,州局下达任务6000万元,超额完成146.9%。南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毛板桥水库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南华县礼社江流域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工程正有序推进。

7.强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统筹协调、发动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多措并举开展好环保宣传工作。加大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2020年上半年至今向州生态环境局上报环境保护相关信息50余条,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做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矩阵全覆盖。2020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周期间,共制作宣传展板350块、悬挂标语横幅530余条(幅)、播放环境公益视频9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倡议书25000余份、环保袋6000余个、宣传扇1200把,围裙500余个、发放学生环保作业本10000余本、上环保课130节、开展绿色校园活动140余场次。通过环保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48.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3.47万元,占总收入的92.8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4.98万元,占总收入的7.15%。与上年对比减少3042.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下拨环保项目资金收入比去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31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80万元,占总支出的10.99%;项目支出2954.02万元,占总支出的89.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29.33万元,主要原因是推进项目实施和项目收尾,按照工程拨付款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4.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6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工资与福利支出有所上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3.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4.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1.99万元,主要原因是推进项目实施和项目收尾,按照工程拨付款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5%。与上年对比增加146.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按照实施进度拨付款项,且项目较去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全体员工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全体员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149.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0%。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70.54万元,用于我局干部职工工资支出及工伤保险支出;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3.68万元,用于我局开展龙川江污染防治、环境监测业务、项目前期规划编制等行政业务及日常监管支出;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10.10万元,用于我局开展监测业务工作,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保障、声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南华县污水处理厂)、应急监测、其他相关监测工作;2110302水体支出1582.96万元,用于实施礼社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水两污前期工作、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等支出;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530.00万元,用于雨露历史遗留化工厂砷渣项目处置支出及污染源防控项目支出;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530.52万元,用于雨露乡历史遗留化工厂砷渣项目、龙川江小天城断面水质监测站项目支出;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2.00万元,用于龙川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项目规划编制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全体员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4万元,支出决算为6.54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持平,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不突破标准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把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21万元,下降7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9万元,下降21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3万元,下降16.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日常环境监管监察监测等业务有序开展,严控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占31.50%;公务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占68.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开展的项目监管、监察监测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4.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开展接受上级督查、开展项目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经费0.08万元、电费0.14万元、差旅费2.02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1.98万元、公务接待费1.90万元、工会经费2.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部门资产总额459.30元,其中,流动资产43.18元,固定资产40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1.04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70.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1.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合计

1

459.30

43.17

405.08

359.20

21.67

24.22

11.0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除人员支出以外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6701111



附件【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1102403525659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