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4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南华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庒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庒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庒、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处跨乡镇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庒、水电站大坝、农村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库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库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南华县水务局库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庒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县库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南华县库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库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库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库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库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库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库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南华县水务局、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南华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库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库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南华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库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库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南华县库急指挥机构以及南华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南华县库急指挥机构指令。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南华县水务局、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南华县库急管理局,以南华县库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②与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利投资工作稳定增长。全年共争取上级水利资金0.920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99亿元,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年度任务4.5亿元的155%;年末我县水利76代码固定资产在库项目29个,累计完成投资5.8986亿元,年内完成4.18亿元,完成州级下达3.3亿元任务的126.7 %。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小箐河水库工程导流输水隧洞工程已全线贯通,大坝已填筑封顶,其余工程正在有序推进;草甸发水库完成投资计划的96.8%,已完成大坝封顶、下闸蓄水验收,正抓紧扫尾建设;黑泥田水库大坝已封顶,进入沉降期,累计完成投资14048.68万元;龙川江水生态治理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投入使用;集镇供水工程沙桥等7个乡镇已供水,五街、一街水厂已完工,水库水源工程正在抓紧施工;贫困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设施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除红土坡镇依黑么水源水库在建外,其它已完工投入使用;老厂河至罗家冲河库连通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龙川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完成全部工程量的95%,完成投资930万元;石桥河坡耕地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现已完成100%的工程量,已完成县级验收,交付乡镇使用;今年新开工的礼社江河道治理和代家箐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正抓紧推进。
3、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成效显著。面对严峻旱情,全县上下一心,累计投入抗旱人数 1.8 万人次、抗旱资金300万元,解决了1.2万亩浇灌、1.5万人和2.2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2020年全县10乡镇累计平均降雨量为725毫米,比2019年同期595.8毫米多129.1毫米。全县库塘窖池总蓄水量6010.48万立方米,比2019年同期4971.32万立方米多1039.16万立方米。
4、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履职尽责,定期开展巡河。今年以来,我县各级河长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县级河长巡河102次,乡镇级河长巡河2604次、村(社区)级河长巡河3576次,村(居)民小组巡查员分别巡查20184次,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督察8次,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各组织督察6次,县河长办组织督导检查16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察42次,有力促进了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二是提高站位,创新管护模式。建立了“一级网格长牵头抓总、二级网格长负总责、三级网格长具体牵头组织、四级网格长及网格员抓落实、县级部门(单位)联合分段包干督促指导及协助”的河湖长制工作网格化管理保护体系。三是精准施策,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县共摸排和清理整治销号“四乱”问题13个。集中打捞清运水面漂浮物3.6吨,清除河道淤泥3600立方米,河道两岸生态恢复3100多平方米,整治非法乱占种植面积5600多平方米,清理水域岸线98.46公里,清理卫生死角2100余处。四是统筹兼顾,精心打造“美丽河湖”。实施拓宽河道断面、清淤除障、加高加固河堤等工程,通过绿化美化河库沿岸、河库渠塘生态综合治理等措施,将河库渠塘沿岸生态长廊与沿线、沿岸居民区有效串联,满足了防洪保安、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和谐水文化、有效水管里的要求,打造让流域内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流及水库。五是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通过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运、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力量,摸底排查阶段共排查出49个非法采砂点,共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立案查处36件,已全部办结,收缴罚款59.5万元。六是先易后难,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划定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共依法完成了19条50km2以上河流、80座小(二)型以上水库、1条灌溉沟渠,2条排水河道(沟道)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
5、“十四五”水安保障规划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项目进入国家省规划是硬道理”的要求,立足县情水情,加强调查研究。我县“十四五”水利规划谋划重大项目5个,规划总投资为50.42亿元。
6、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全县供水总人口为:84519户242755人,其中:城镇供水14815户48892人,农村供水69704户193863人,其中:非建档立卡贫困户77460户21581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699户26937人(含2020年脱贫户379户1170人)。人口饮水均达到《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饮水保障成果,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达73.65%。
7、水资源工作统筹开展。一是全面组织开展2个节水型示范单位、2所节水型示范学校、2个节水型示范小区和1个节水型示范企业和建成率达标建设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州验收。二是征收水资源费53万元,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数40万元的132.5%。
8、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生产建设项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积极性得到提高。二是使从事生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水土保持意识得到增强,自觉投入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大幅提升,有效地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的产生。三是完成水利部卫星遥感疑似扰动图斑复核查处39个,水利厅卫星遥感疑似扰动图斑复核查处5个。四是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15平方公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水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水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49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7.23万元,占总收入的89.3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85.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66%。总收入与上年2019年12428.13万元相比减少6935.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建设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23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30万元,占总支出的9.22%;项目支出6568.63万元,占总支出的90.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2019年10509.55万元,相比减少3273.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项目建设财政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7.30万元。与上年2019年712.95万元对比减少45.65万元,减少6.40%,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总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8.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68.63万元。与上年2019年9796.60万元相比减少3227.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2020年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南财农〔2019〕2号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22.13万元;
2.南财建〔2019〕3号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100.08万元;
3.南财建〔2017〕17号2017年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资金3.02万元;
4.南财农〔2017〕65号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36万元;
5. 南财预〔2020〕2号南华县中小河治理及老厂河水库除险加固资金80.00万元;
6.南财预〔2016〕168号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26万元;
7.南财预〔2019〕158号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18万元;
8.南财预〔2019〕574号扶贫领域补短板项目923.00万元;
9.南财预〔2019〕584号水利工作经费6.09万元;
10.南财预〔2020〕1号兴隆坝水库供水管理所定补3.00万元;
11.南财预〔2018〕436号水资源保护管理及节水示范推广4.03万元;
12.南财预〔2018〕208号水利项目缺口资金21.68万元;
13.南财预〔2020〕35号污水处理费代收手续费20.00万元;
14. 南财预(2020)116号后扶缺口资金7.89万元;
15. 历年结转候小山水厂水利工作经费10.04万元;
16.南财建〔2020〕104号老厂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800.00万元;
17.历年结转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51.94万元;
18. 南财预〔2018〕351号火车站污水处理厂建设32.50万元;
19.南财预〔2019〕246号污水处理费13.87万元;
20.南财预〔2018〕309号污水处理费23.67万元;
21.南财预〔2020〕140号污水处理厂运营费114.87万元;
22.南财建〔2018〕54号2018年第一批省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48.13万元;
23.南财农〔2020〕35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39.00万元;
24.南财整合〔2020〕45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500.00万元;
25.南财农〔2019〕115号水资源征收管理经费0.67万元;
26.南财农〔2020〕21号南华县防汛通讯设备维修资金7.92万元;
27.南财预〔2018〕208号水利项目缺口资金6.02万元;
28.南财农〔2020〕48号州级河湖长公示牌制作及维修资金1.50万元;
29.南财农〔2019〕53号抗旱资112.08万元;
30.南财农〔2020〕20号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第二批专项资金45.00万元;
31.住建局专项债券资金专户拨入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款300.00万元;
32. 南财预〔2020〕393号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项目建设资金42.00万元;
33.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拨入罗家冲径流场水保监测点运行经费5.00万元;
34.南财农〔2020〕49号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专项资金125.00万元;
35.南华县水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拨入第二期征地补偿款29.18万元;
36.南涉组办发〔2019〕25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86.89万元;
37.南涉组办发〔2019〕11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26.36万元;
38.南财整合〔2020〕6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35.00万元;
39.南涉组办发〔2019〕4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0.48万元;
40.南财整合〔2020〕1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447.79万元;
41.南财预〔2020〕338号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资金52.00万元;
42.南财财企〔2019〕42号贫困村水利基础1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水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2.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68%。与上年2019年9132.37万元,对比减少3439.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5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10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10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
(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
4.农林水(类)支出532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行政运行、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48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8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2%;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12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48.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53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15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189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1%;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5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
5.住房保障(类)支出4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水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8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81.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1.57万元增加0.88万元,增加56.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8万元,上升56.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45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水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万元,与上年2019年17.5万元对比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人员变动,年初预算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4.08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1.21万元;差旅费2.80万元;会议费0.37万元;培训费0.51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4.68万元;其他交通费0.1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华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23098.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61.25万元,固定资产11.72(净值)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0487.0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78438.5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230.4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868.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万元,在建工程增加40139.6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78415.51万元,政府储备物资增加23.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历年基建账套合并入局机关账套核算。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南华县水务局
2021年10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4004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