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555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沙桥镇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沙桥镇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即:
1、中共沙桥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土官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沙桥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自然资源、教育等工作。
3、沙桥镇人大主席团: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具体承担各级人大代表及镇人民政府的换届工作及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沙桥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5、沙桥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搞好文物和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6、沙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沙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抓好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农村能源管理、动物疫病防治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等工作。
8、沙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植物疫病防治防控、农村能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
9、沙桥镇水务服务中心: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管理,指导和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洪、蓄水、排涝、抢险等工作。
10、沙桥镇财政所: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沙桥镇干部群众共同克服疫情困难和经济形势不利影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抓实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建立镇村组三级联动责任体系,全镇干部职工放弃春节假期投入疫情防控,累计投入防控经费80余万元,发动500余名镇村组干部、1000余名党员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入户排查2万余人次,排查重点人员3000余人次,有效阻止了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实现了“零输入”“零疑似”“零确诊”。派出40名民兵支援边境地区疫情防控,为疫情防控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2、抓实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全面落实“四不摘”工作要求,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坚持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扎实开展决战决胜百日总攻、百日提升、百日决战、百日巩固行动,全面掀起“春夏秋冬”攻势,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措施有效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控辍保学和医疗保障全面巩固提升,61户190人未脱贫人口实现稳定脱贫,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验收和省对县脱贫成效考核。
3、抓实产业发展,群众收入持续增加。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稳固传统农业的基础上,推动特色农经作物快速发展。守牢基本农田控制线,建设高标准农田2000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0500亩。圆满完成163.1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实现产值5034.9万元,均价达30.87元,实现烟叶税1107.7万元,超额完成县级下达目标任务。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大力支持发展养殖产业,生猪生产实现恢复性发展。全力推广良种、良法种植技术,萝卜、白芸豆、洋芋等优势产业巩固提升,发展质量逐步提高,“天申堂萝卜”等农产品美誉度不断提升。丹参、红花等特色中药材种植渐成规模。凤山湖旅游景区开发招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4、抓实项目建设,发展后劲日益增强。始终把改善基础设施作为补短板、强后劲的重要举措,抢抓“五网”建设机遇,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投资313.3万元,建成总规模482千瓦光伏扶贫发电站9个。投资1093.35万元,实施毛板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投资280万元,实施沙桥村农产品冷链加工配送扶贫车间二期工程和天申堂冷库分拣车间项目。投资120万元,实施天大线道路硬化项目。投资66万元,实施山场、石星村委会为民服务站和金竹林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广大铁路电气化改造、老厂河水库除险加固、河库连通(老厂河水库至罗家冲水库)、小箐河水库建设等重点项目协调工作有序推进。
5、抓实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不断优化。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和耕地“非农化”排查整治,如期停产拆除小砖瓦窖3座;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全面推行农户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镇级职能部门联合审批的管理制度。扎实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新建和改造集镇、行政村公厕16座、农村户厕902座,机关单位、学校、医院、村委会卫生间均实现“三无三有”,新建洗手设施37个,集镇及公路沿线生活垃圾同县级实现一体化收运处置,镇容村貌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龙川江流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扎实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取缔各类违法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拆除私搭乱搭建筑物8934平方米。深化乡村文明行动,村规民约“红黑榜”持续推进,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新建村史馆19个,新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个、实践所19个,乡村治理取得新成效。
6、抓实民生保障,民生福祉全面改善。全面落实惠企稳岗政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7万人,劳务收入突破2亿元。社会保障更加牢固,全年发放各类社会保障金7512.99万元,减免医疗费2717万元,发放各项民政资金936.8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率达98.1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完成电子医保凭证激活13658人,占总人口的41.77%,完成县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39.23%。控辍保学工作有力有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建成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5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序推进,全面整治活人墓,文明殡葬蔚然成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被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命名为信访工作“三无”乡镇。全力抓好民族宗教工作,成功创建州级民族团结示范乡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7、抓实作风改进,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深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有序推进,持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汲取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扎实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政府系统工作作风不断转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细则,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存在突出问题,“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提升;加大民生投入,压缩“三公”开支,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狠抓议案建议的办复率和满意率,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3件,办结率100%;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全力以赴办好顺民心、惠民生的实事,全镇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加强,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沙桥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沙桥镇人民政府
2、沙桥镇人大
3、沙桥镇党委
4、沙桥镇财政所
5、沙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沙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沙桥镇水务服务中心
8、沙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9、沙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沙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沙桥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沙桥镇2020年度收入合计2996.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5.34万元,占总收入的97.6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32万元,占总收入的2.38%。与上年对比增加117.6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内项目增多,在项目资金增多,因此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沙桥镇2020年度支出合计361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43万元,占总支出的47.66%;项目支出1892.42万元,占总支出的52.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224.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扶贫、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增加,及中央水污染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沙桥镇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3.43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7.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沙桥镇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1.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1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186.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扶贫、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增加,及中央水污染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形成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沙桥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31.72万元,本年度扶贫、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增加,及中央水污染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1%。主要用于人大事务27.62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19.76万元,统计信息事务3.55万元,财政事务37.29万元,纪检监察事务4.00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1.61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安全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5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群众文化。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64.7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4.67万元,残疾人事业1.54万元。
6.卫生健康(类)支出9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9.3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3.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3.06万元。
7.节能环保(类)支出60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4%。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
8.城乡社区(类)支出1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9.农林水(类)支出1,14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7%。主要用于农业农村333.34万元,林业和草原58.42万元,水利52.16万元,扶贫571.8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124.63万元。
10.交通运输(类)支出22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公路建设。
11.住房保障(类)支出8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沙桥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5.27万元,完成预算的97.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8万元,完成预算的94.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48万元,增长4.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4万元,增长6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2万元下降34.2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人口普查等主要工作任务增加,下村次数增加,公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9万元,占62.35%;公务接待费支出13.28万元,占37.6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人口普查、日常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3.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人口普查、日常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沙桥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财政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人口普查等主要工作任务增加,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沙桥镇部门资产总额2288.23万 元,其中,流动资产1438.3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49.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5.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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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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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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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88.23 |
1438.31 |
849.92 |
609.86 |
135.44 |
0 |
104.62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400555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