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1201000
南华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维护全县政治稳定,负责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社团以及反动邪教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负责全县反恐防暴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是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治安行政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工作。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是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现代化建设。
五是调查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方面情况,预测、分析和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并落实工作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组织民警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是指导和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建设,负责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是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及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八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初检、审验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检验、考试、考核、发证等工作。
九是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重要场所的治安巡逻工作,依法查处现行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参与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
十是指导、监督本辖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体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出入境工作。
十一是组织实施对到达本县辖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是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和治安拘留人员羁押监管,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是负责全县计算机等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是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民警的执法、工作、生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察;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警用装备建设和管理。
十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南华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为基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三大战役”为依托,紧紧围绕全州“1133”发展战略部署,以最高的工作标准、最严的工作措施抓落实,不断在维护公共安全、打防刑事犯罪、强化行业监管和从严管党治警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工作亮点突出。
(一)扫黑除恶纵深推进,专项斗争成效显著。打掉黑恶团伙数、打财断血金额均排全州第一,今年来,全县需公安机关处置的堵门、堵路、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大幅下降,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二)“三大战役”强力推进,严打整治效果凸显。
(三)基础建设不断强化,基层保障大幅提升。投资200余万元完成县局和三个派出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基层保障得到大幅提升。
(四)创新执法管理体系,法治建设更加健全。通过健全完善每案必评、动态考评、年度考评“三评”机制,深化网上执法巡查、实地突击检查、局长督办督查“三查”机制,推进法制员“细胞工程”、示范单位培养选树“两大”工程的“332”执法管理体系,着力打造南华法治公安建设新样板。2020年来,全县受立案达100%,检察机关受立案、撤案监督数、纠正违法数、检察建议数明显下降,批捕数、起诉数有效上升,南华县规范执法经验、成果在《人民公安报》刊发介绍。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队伍建设坚强有力。全局紧紧围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紧盯接处警、受立案、放管服、基层减负等重点环节,持续“查庸、治庸、禁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由1个行政单位、16个内设机构、10个派出机构组成,其中:10个业务大队3室1中心、看守所、拘留所、10个派出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0人。其中:行政编制18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实有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08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1.31万元,占总收入的94.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9.19万元,占总收入的5.69%。其中: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4791.31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4911.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9.85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因部分特定项目资金完成。
2020年度其他收入289.19万元,2019年度其他收入503.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4.53万元,下降42.5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财政拨入化解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2020年没有此项目故2020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08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10万元,占总支出的74.81%;项目支出1281.28万元,占总支出的25.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20年支出5086.38万元,2019年度支出5482.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6.38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分析: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05.1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09%。占总支出的63.59%。与上年对比减少116.54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人员各种保险调增,人员经费开支与去年有所增加,执行过紧日子压缩开支运行经费都有所下降。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1.28万元。占总支出的25.19%。与上年支出1794.20万元对比减少512.92万元,下降率28.59%。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在建项目工程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7.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4%。与上年度5010.29万元同比减747.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项目工程部分完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410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5%,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 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离休人员费用、死亡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7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2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0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县级财力紧张,未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车辆购置费列入预算,本部门只能把实际发生费用在中央和省办案业务经费(装备)及业务工作经费中列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29万元,下降1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15万元,下降1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3.27%。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化的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后,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逐年更换执法执勤车辆及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21万元,占96.34%;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占3.6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此项开支。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5.72万元,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我局32辆车辆,一半以上都存在超年限使用,达到报废年限,因县级财力紧张未预算我局车辆购置费,购买车辆依靠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2020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配发到派出所使用,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更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4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为1辆,执法执勤车辆31辆。主要用于维护全县社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3万元。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3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接待人次413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工作对接及完成各项工作发生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南华县公安局全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以及《南华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量的同时,加强支付环节审核把关,“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呈现逐年压缩的良好态势。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4.27万元,与上年度583.58万元对比减少1.6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区维修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分析:执行过紧日子压缩开支运行经费都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华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7636.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3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577.1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31.27万元,在建工程772.9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3.98万元,减少3.10%,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1.1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2.1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92.4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561.17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21.49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1.2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3万元;出租房屋628.8平方米,账面原值50.8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8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合计 |
1 |
7636.71 |
255.34 |
6577.16 |
5505.73 |
173.50 |
56.63 |
841.30 |
772.94 |
31.2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说明:填报金额为资产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部分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办案业务费:开支包括一般业务费、侦查办案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