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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102107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创业贷款新政策——创业贷款条件放宽创业需要资金不发愁 生效日期:

南华县创业贷款新政策——创业贷款条件放宽创业需要资金不发愁



为进一步优化创业贷款工作,简化申报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更好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小微企业创业人员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下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楚雄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楚雄州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资料及担保人(含备用联系人)申报材料规范公告如下:

一、贷款条件

1贷款扶持对象

在南华县境内创办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经营各类电商平台、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干部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创业者均可申请。

2贷款金额

创业贷款分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两类,申请人可提出不超过20万元的贷款申请。

3贷款流程

①创业人员可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一楼大厅)或各乡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提出“贷免扶补”或“创业担保贷款”的报名申请、递交资料;

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递交经办银行;

③承贷银行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④承贷银行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4还款方式

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经借款人与承贷银行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发放满三年后全部一次偿还本金,还款细节承贷银行会在放款时单独进行通知。

5财政贴息方式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个人(企业)承担的利息支付方式,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即当前最新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利率LPR是3.85%,个人要承担的年利率(以银行执行标准为准)(3.85-1.5)%=2.35%。

(以目前市场基准利率计算,总利率为6.35%,其中财政贴息4%,个人承担2.35%)

二、“贷免扶补”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符合“贷免扶补”贷款条件、且在南华县创业的人员,可向市场主体注册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或户籍地的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

(一)“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借款申请;

(三)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册、婚姻证明复印件;

(四)借款人提供就业状况证明材料(如就业创业证);

(五)借款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特种行业的,必须同时提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六)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为自有场所的,提供《房产证》,自有房产为农房无房产证的,由村委会出具经营场所证明;租赁的经营场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租支付凭证);

(七)备用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信息表(居民身份证、信息表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三、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且在南华县创业的人员,可向市场主体注册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或户籍地的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

(一)楚雄州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调查表、担保人基本情况表、信用保证承诺书;

(二)借款申请;

(三)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册、婚姻证明复印件;

(四)借款人提供就业状况证明材料(如就业创业证);

(五)借款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特种行业的,必须同时提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六)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为自有场所的,提供《房产证》,自有房产为农房无房产证的,由村委会出具经营场所证明;租赁的经营场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租支付凭证);

(七)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册、婚姻证明复印件、收入证明;涉及抵押或质押的,需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四、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方式

(一)由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提供保证担保;

(二)由借款人个人及家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经办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作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五、“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备用联系人范围

(一)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

(二)国企正式在编员工;

(三)各村、社区两委人员;

(四)在生产经营稳定的民营企业就业,且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年以上职工;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编外(聘用)合同工。

六、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名额报满为止。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申报地点:

1.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就业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明文 0878—7212922 );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