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0-0927003 | 公开目录: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南华县医保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7日 | 文 号: |
标 题:
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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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
三、办理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抢救收费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
3.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费用发票原件及明细清单;
4.病危通知及抢救记录;
5.急诊病历。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县市 |
经办机构办理地址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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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 |
南华幸福枫景(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大厅)医保局8号窗口 |
0878-7221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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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878-3369162。
八、满意度测评
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
九、门诊费用报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