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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2661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生效日期:

南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电〔2017〕60号文件要求,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已由全面自查自改进入严格执法和集中整治阶段。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圆满完成第二阶段各项工作目标,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省、州政府综合督查组的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立即召开一次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分析,查找差距。通过落实责任措施达到:所有重点企业必须有属地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大检查方案;所有重点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整改2个方案;所有重点企业建立一本自检自查台账;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文化要充分体现出来(宣传橱窗里面有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信息,有宣传标语);所有企业每周研究一次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措施。

二、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对本乡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并通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达到:乡镇政府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对乡镇所有企业开展检查、督查的痕迹资料;有乡镇主要领导带队检查企业情况;有乡镇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召开相关会议材料;有检查记录及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等。

三、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资料。第二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突出在七个方面的工作,围绕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必须建立以下台账: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情况方面的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州、县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二)认真整改治理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情况方面的台账。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今年以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按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方面的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四)依法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情况方面的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关闭取缔违法违规企业,是否按要求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规范的企业。

(五)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情况方面的台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要求,是否建立联合惩戒工作机制,采集报送信息,对存在10类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开展好  “五个一批”活动,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集中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方面的台账。是否按要求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集中进行了曝光。

(七)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方面的台账。是否对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肃问责,是否对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以上七个方面内容台账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领导、落实专人严肃认真做好工作。

四、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的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在第二、第三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省、州、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继续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如发现企业仍然没有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和隐患整改的,将纳入行政处罚范围按上限进行处罚;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由于督促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将进行追责问责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