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我公司将对位于南华县城西南片区、滨河大道东侧,龙泉路以南2018PG-1、2018PG-2号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情况:
编号 |
标的名称 |
设定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土地面积约 (㎡) |
参考起拍价 (万元) |
拍卖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1 |
南华县城西南片区、滨河大道东侧,龙泉路以南2018PG-1号宗地 |
住宅 用地 |
70年 |
>1.0≤2.0 |
≤35% |
≥25 |
25979 |
1945.83 |
800 |
2 |
南华县城西南片区、滨河大道东侧,龙泉路以南2018PG-2号宗地 |
住宅 用地 |
70年 |
>1.0≤2.0 |
≤35% |
≥25 |
26388 |
1976.46 |
800 |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7月5日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5日17:00 时止
拍卖时间:2018年7月6日15:00时
拍卖地点:南华县公务中心综合楼三楼(交易中心开标厅)
三、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拍卖标的只可整体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拍卖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7月5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开户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100008694736012 】。
3.参加竞买者(个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单位)需持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地点提出竞买申请,交纳拍卖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获得者交纳的拍卖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参与竞买者在报名时限内,竞买出让的宗地,需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提交概念性规划设计,两宗地需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统一竞买。
5.竞买出让的宗地只能作为住宅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规划要求建设。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四、联系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单位: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南华县公务中心综合楼一楼(交易报名区)
咨询电话: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0878-3111114(办)
13708786363(李) 13887896681(李)
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