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南华县老厂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方南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龙坪南路19号
邮政编码:675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7225055 0878-7225060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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