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征启公告〔2021〕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南华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南华县五顶山乡新村村民委员会上落宝小组、五顶山小组;红土坡镇明么村民委员会马街子小组;龙川镇西云社区居民委员会石家园一居民小组、石家园二居民小组、石家园三居民小组,斗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两旗屯居民小组,火星社区居民委员会上东山居民小组,罗家屯社区居民委员会王对戈居民小组、张一居民小组、张二居民小组、龚家居民小组、下高居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3.4129公顷
用途: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由南华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南华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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