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南华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初审,项目符合《南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现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项目名称: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点:位于南华县县城西北,北邻 18 米宽市政道路;南临永峰山庄,东临瑞特国际二期(已建成住宅区),西临 G320 国道。
用地性质:公共设施用地
申报类别:规划设计审查
建设单位:南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设计单位: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等级:建筑甲级、规划乙级
公示类别:审查前公示
公示方式:南华县政府信息网公开公示及现场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2日
公示组织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8—7225055 传真:0878-7225060
项目简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规划总净用地面积5515.68m2,总建筑面积6818.70m2,建筑占地面积2085.38 m2,容积率24,建筑密度37.8%,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数69个。
规划设计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楚政通〔2003〕70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通〔2009〕33号)、《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州规字〔2015〕1号)、《南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年)》。
附件:现状图、总平面图、鸟瞰图
公示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