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南华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初审,项目符合《南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现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项目名称:南华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点:位于南华县县城公务中心西南侧。
用地性质:商务用地
申报类别:规划设计审查
建设单位: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云南广夏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等级:规划乙级
公示类别:审查前公示
公示方式:南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及项目现场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
公示组织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8—7225055 传真:0878-7225060
项目简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378.89平方米(约17.07亩),本项目根据规划地块实际,在地块西侧沿市政道路布置一栋四层的商务办公楼;在用地北侧布置绿化,整个场地形成商务办公区---绿化景观区---广场活动区。
商务办公楼 1 楼为商业配套及停车库,2-4 楼为商务服务区;本次规划设计出入口设置充分考虑基地交通流量结合场地现状,根据周边道路,共设置 2 个车行出入口,2 个人行出入口;考虑到规划区办公及外来车辆的停放,设置机动车库,车库停车位 122 个,含20 个充电桩车位,无障碍车位 6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63 平方米。
规划设计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楚政通〔2003〕70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通〔2009〕33号)、《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州规字〔2015〕1号)、《南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年)》。
附件:现状图、总平面图、鸟瞰图
公示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