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年09月06日9时0分至2021年10月14日10时0分挂牌出让南华县LH-19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宗地编号 |
南华县LH-195号 |
宗地总面积 |
7969㎡ |
出让年限 |
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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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
南华县城南部,老高坝工业园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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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1.0<R≤1.2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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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竞买保证金 |
4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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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单价 |
143.48元/㎡ |
起始总价 |
114.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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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
10元/㎡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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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6日9时0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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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6日9时0分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1年9月26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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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27日9时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14日10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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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照《楚雄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5323242021-002号》执行。 |
二、竞得人及成交价格:南华鑫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成交总价:114.34万元(大写:壹佰壹拾肆万叁仟肆佰元整);
三、公示期:2021年10月15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款的50%、剩余款项于一年内付清,竞买保证金肆拾万元整抵作等额地价款。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南华县龙坪南路19号 邮政编码:675200
联系电话:0878-7225055 联 系 人:董先生